卷三·观物趣时诀
《梅花易数》 · 第37章 / 共12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凡算物,趣时察理,无有不验。以春得震、离为花,夏得震为有声之物,秋得兑为毁折成器之物,冬得坤为无用土物也。
白话
凡是占断物品,顺应时令并体察事理,没有不应验的(古书旧断)。如果在春季占得震卦或者离卦,就断为花朵,在夏季占得震卦就是会发出声音的物品,在秋季占得兑卦就是被毁坏折断从而做成的器物,在冬季占得坤卦就是没有用途的泥土之物。
注释
这段简短的口诀点明了梅花易数占测事物时的核心原则:必须结合起占当下的季节时令,并综合人情事理去推断,也就是原文所说的“趣时察理”。同样一个卦象,放在不同的季节里,对应的物象往往截然不同。原文举了四个具体例子:春天占得震卦或离卦,取花的象;夏天占得震卦,取有声之物的象;秋天占得兑卦,取被毁折而成器的物象;冬天占得坤卦,取无用土物的象。这提醒学者切不可脱离时令环境机械套用卦象,而要因时制宜、灵活解卦。现代常见解读:后世习者多以五行当令旺衰来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如春属木,震巽当令有气,故春得震可取生发之象;夏多雷声,故震取有声之物等,但这属于后人补充的理路,原文本身只列出季节与卦象的对应而未展开因果。
原文据通行刻本整理为简体;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本站自有译注,仅供传统文化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