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占静物
《梅花易数》 · 第54章 / 共12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故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见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白话
凡是占断静止的事物,像江河、山石这样的,不可以起卦。若是论及屋宅、树木这一类,那么在屋宅初次建造之时、树木初次栽植之时,都可以起卦。至于器物,可在初置成之时占,如枕、椅之类就是这样。其余没有特别缘故的情况则不予起占。像观梅占,是看见雀鸟争枝坠落于地从而占卦。牡丹占,则是有人开口发问从而起占。茂树之占,是见此树枝丫枯萎自行坠下,在这之后才起卜得占。
注释
这段向我们阐释了针对静止事物该如何确认时机起占。原文直接开言,指出江河山石不可起卦。但当涉及屋宅或者树木时,能够在屋宅初始营建之时、或树木最先安栽落地的时刻起卜断吉凶。论及寻常用备器物,亦是在初被建造落成时便可作占,如坐椅睡枕皆不例外。接着原文明确提出最重要的方法论约束:除上述明确建造与配置的时间外,平时应保持「余则无故不占」的规制,必须有缘故方推卦。观梅占凭雀争而坠,牡丹依靠有客问花,茂树等待朽枝落地自断方占,皆是有其发端机宜。现代常见解读:江河山石等缺乏能被观测之人捕捉的确切时间始点从而无法轻易作卦。且命理学常教导,应依特定触发事件兴卦,在平顺之日无缘故时不作无谓的强推空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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