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老人有忧色占
《梅花易数》 · 第63章 / 共12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问其何以有忧,曰无。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易》曰:「包无鱼,起凶。」是易辞不吉矣。以卦论之,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克体,并无生气,且时在途行,其应速。逐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虫:「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鱼骨鲠而终。
又凡占卜,克应之期看自己之动静,以决事之遲速,故行则应速,以逐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则事应迟,当倍其成卦之数而定之也。立则半迟半速,止以成卦之数定之可也。虽然如是,又在变通,如占牡丹及观梅之类,则二日花皆朝夕之故,岂特成数之久也。(端法占例)
白话
己丑日卯时,偶然在路上行走,看见有位老人朝巽方走去,面带忧色。问他为何忧虑,他说没有。觉得奇怪便起卦占断。以老人取象属乾卦作为上卦,巽方作为下卦,得天风姤卦;再以乾的数一、巽的数五,加上卯时的时辰数四,合计十数,除六余四,四为动爻,是天风姤卦的九四爻。《易经》九四爻辞说:「包无鱼,起凶。」可见易辞已经不吉了。从卦理来分析,巽木为体卦,乾金克制体卦,互卦又见两个乾卦重叠,全都克制体卦,毫无生气,况且当时正在途中行走,感应会很快。于是(原文「逐」疑为「遂」之讹,保留原貌并按上下文释读)将成卦的总数十取一半,对老人说(原文「虫」疑为「曰」等讹字,保留原貌并按上下文释读):「你在五日之内要谨慎出入,恐怕有重大祸患。」(古书旧断)果然五天后,这位老人去赴喜宴,因鱼骨卡住喉咙而亡故(古书占验叙述)。
另外,凡是占卜,应验之期要看自己当时的动静状态来决定事情应验的快慢:如果正在行走,应验就快,所以(原文「逐」疑为「遂」之讹,保留原貌并按上下文释读)将成卦总数对半取其一半作为应期;如果正在坐着,应验就慢,应当将成卦总数加倍来确定应期;如果正站立着,则半快半慢,直接以成卦总数来确定应期即可。虽然规则如此,还要懂得变通,比如占牡丹和观梅那样的例子,花开花落不过是朝夕之间的事,哪里需要等到成数那么久呢。(这是端法占例)
注释
这个占例分为两部分:前半段是用端法(观察人物形态与方位)起卦的实例,后半段是关于应期快慢判断的通则。邵雍看到一位老人面带忧色朝巽方行走,以老人取象为乾(老父)、巽方定下卦,得天风姤卦。卦理分析的关键在于:巽木为体卦,乾金克体,互卦又是重乾,按原书体用生克的判断框架,乾金多见而克巽木,故作者作不吉判断。再看九四爻辞「包无鱼,起凶」也指向不吉。本例包含了古籍所载的死亡案例叙述,不宜用于现实中的死亡、疾病或人身风险预测。后半段讲应期的判定方法:行走取总数之半、坐着取总数加倍、站立取总数本身,并特别强调要变通——如果所占之事本身是朝夕之间的事,不能死守数字。这段应期理论是梅花易数断卦的基础工具之一,但该系统提醒不可机械套用,需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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