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体用论
《梅花易数》 · 第126章 / 共12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心易寓物之用,以体为主。然人如一体一用之常,不知一体百用之变。并体之变,全卦为内,卦内亦不知一用,而互变皆用也。三要十应之卦,外卦也,外亦不一,无非用也。学寓物者,得体用以为至术,十应则罕有之,后则三要以为全术。且谓体用自体用,三要自三要,遂以体用决吉凶,以三要为吉凶之兆。孰知三要、十应、体用之致?呜乎!体用不可无三要,十应不可无体用。体用、三要、十应,理无间然也。如此者,是谓心易之全术,而可以尽占卜之道也。又如乾、兑多则巽无风;坤、艮多则坎无雨;坎多,则离亦不晴。盖以乾、兑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克离火也。此又须通变而推验之。又若占饮食,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如遇坤、艮,则坎亦无酒,离值则兑亦无食。余皆可以类推。故举此二类,为心易生克之例耳。
白话
心易以寓物取象的方法来运用,以体卦为主。然而人们只知道一体一用的常规,不知道一体百用的变化。就体用的变化而言,全卦皆属内在卦象,卦内之用并非只有一个,互卦、变卦皆可作为用。三要十应所取到的卦,属于外卦,外卦也不止一个,凡外应无非都是用。学习寓物取象的人,掌握了体用之法便以为是最高的法术,十应则很少有人能掌握,后来的人把三要当作完备的术数。而且认为体用归体用,三要归三要,于是单以体用来决断吉凶(古书旧断),把三要当作吉凶的征兆。谁能真正通晓三要、十应与体用之间的精微关系?唉!体用不能没有三要,十应不能没有体用。体用、三要、十应,道理上本无间隔。能做到这些,才称得上心易的完整法术,才可以穷尽占卜之道。又比如卦中乾、兑多则巽卦无风;坤、艮多则坎卦无雨;坎卦多,则离卦也不能主晴。因为乾、兑属金,克震、巽之木;坤、艮属土,克坎之水;坎水克离火。这又需要灵活通变来推验。又比如占饮食,有坎卦则有酒,有兑卦则有食。但如果遇到坤、艮出现,则坎卦也无酒;遇到离卦出现,则兑卦也无食。其余都可以类推。所以举这两类例子,作为心易五行生克的示范罢了。
注释
这一段是梅花易数体用理论的纲领性论述,讲的是体用、三要、十应三者之间的关系。作者批评了当时学者的两种偏颇:一种是只会看一体一用的简单生克,不知道互卦、变卦皆可作为用,内部的象远不止一个;另一种是把体用和三要十应割裂开来,各断各的,不知道它们本来是一个整体。作者的核心主张是:体用、三要、十应三者理无间隔,必须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占断体系。后半段用两个具体例子来演示卦与卦之间的五行生克如何影响取象。占天气时,乾兑多则金克木,巽虽主风但被克就无风;坤艮多则土克水,坎虽主雨但被克就无雨。占饮食时,坎主酒但遇坤艮之土克水就无酒,兑主食但遇离火克金就无食。这两个例子展示了一个重要原则:具体取象还须结合其他卦的五行生克加以修正,不能孤立看单一卦象。这就是“通变”的含义——要看整个卦局的生克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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