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内外论
《梅花易数》 · 第128章 / 共12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凡占卜,体用为内,诸应卦为外卦,此占卜之例也。诸应卦与三要之应,与十应之应,必合内外卦而断之也。苟不知合内外卦为断,谓体用自体用,三要十应自三要十应,如此则鲜见其有验者。然十应罕有知者,如前「奥论」云:金银为世宝,三要为吉者,若震、巽为体,则金克木,反为不吉。兵刃为世凶,三要为凶者,若坎为体,则金生水,反为不凶。占产见男子,谓有生子兆,设坎为体,少男为艮土,土克水,产反不吉。占疾见棺必死,若遇离体,则木生火而反吉。似此之类,则内卦不可无外卦,外卦不可无内卦。占卜之精者,无非合内外之道也。
白话
凡是占卜,体卦和用卦属于内卦,各种外应之卦属于外卦,这是占卜的通例。各种外应之卦与「三要」所对应的征象,以及「十应」所对应的征象,必须合并内外卦一起来判断。如果不懂得将内外卦合在一起判断,认为体用归体用,三要十应归三要十应,各管各的,这样就很少见到应验的。然而十应之法很少有人真正理解,就像前面「奥论」所说的:金银是世间的宝物,在三要中看到本属吉兆,但如果震卦或巽卦为体,那么金克木,反而变成不吉(古书旧断)。兵器刀刃是世间的凶器,在三要中看到本属凶兆,但如果坎卦为体,那么金生水,反而变成不凶。原书谓占问生产时看见男子,说有生子的征兆,假设坎卦为体,少男对应艮卦属土,土克水,生产反而不吉(古书旧断)。原书谓占问疾病时看见棺材必死(古书旧断),但如果遇到离卦为体,那么木生火而反吉(古书旧断)。类似这样的情况,说明内卦不能没有外卦,外卦也不能没有内卦。占卜的精妙之处,无非就是合并内外之卦来推断的道理。
注释
这一节讲的是梅花易数中一个核心原则:体用卦(内卦)和外应之象(外卦)必须合在一起综合判断,不能各看各的。所谓「内」,就是你起出来的卦本身,即体卦和用卦;所谓「外」,就是三要、十应所取的各种外应。原文连举四个例子说明为什么二者不可割裂。比如三要中看到金银,单独来看是好兆头,可若体卦是震或巽,属木,金克木,这个好兆头对体卦反而有害。再如看到棺材本该判凶,但如果体卦是离,属火,棺木属木,木能生火,对体卦反而有利。四个例子的共同逻辑是:外应之象的表面吉凶只是一层信息,它和体卦之间的五行生克关系才是最终判断吉凶的依据。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看到外应觉得吉就断吉、觉得凶就断凶,忘了拿回来和体卦做生克比较。掌握这个内外合断的原则,是从体用分析走向外应配合的关键一步。
原文据通行刻本整理为简体;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本站自有译注,仅供传统文化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