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行时地分野吉凶

《三命通会》 · 第93章 / 共34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按王氏所谓二气者,阴阳也;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时者,春、夏、秋、冬也;地者,冀、青、兖、徐、扬、荆、梁、雍、豫也。盖天有阴阳,行于四时;地有五行,具于九州,正朱子所谓五行质具于地、气行于天,故天有春夏秋冬,地有金木水火,皆以时地相为用也。今之谈命者,但知论阴阳五行而不知兼论方隅与昼夜阴晴,所以有年日月时同而贵贱寿夭迥异,便谓五行无据,启世人不信命之疑,亦诬点。嗟夫,人生天地,莫逃五行;九州分疆,风气异宜,阴晴寒暖,理难一律。人禀天地灵气以生一时,得气各自不同,所以贵贱寿夭难以八字拘也。且以甲乙寅卯属木,生于兖、青为得地,春令为得时。丙丁巳午属火,生于徐、扬为得地,夏令为得时。戊己辰戌丑未属土,生于豫州为得地,四季月为得时。庚辛申酉属金,生于荆梁为得地,秋冬为得时。壬癸亥子属水,生于冀、雍为得地,冬令为得时。况昼夜阴晴之间有寒有暖,阴阳造化之内有喜有忌,生克制化,抑扬轻重,妙在识其通变,不可执一论也。

白话

按照王氏所说的二气,是指阴与阳;五行,是指金、木、水、火、土;时,是指春、夏、秋、冬;地,是指冀、青、兖、徐、扬、荆、梁、雍、豫这九州。因为天具有阴阳之气,运行在春夏秋冬四季之中;地具有五行之质,具体体现在九州的方位上,这正如朱熹所说的“五行的实体具足于大地,五行的气息运行于天空”,所以天有春夏秋冬四季,地有金木水火土五行,这都是把天时与地利相互配合来发生作用的。现在的论命之人,只知道谈论阴阳五行,却不知道同时参看一个人出生地的方位以及当时昼夜、阴晴的情况,所以如果遇到出生的年、月、日、时完全相同,但是地位的高低贵贱与寿命的长短寿夭却完全不同时(古书旧断),便认为五行算命是没有根据的,从而启发世人不相信命理的怀疑,亦诬点(原文作「诬点」,疑为「诬玷」之讹,暂按字面译为妄加非议之意)。唉,人生活在天地之间,无法逃脱五行的规律;九州划分了不同的疆域,各地的风土气候大不相同,加上阴晴寒暖的变化,按照常理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人禀受天地的灵气而在某一个特定的时辰出生,所得到的五行之气各自都不相同,所以人的地位贵贱与寿命长短很难仅仅局限于用八字来判定(古书旧断)。比如以甲、乙、寅、卯属木来说,如果出生在兖州、青州(东方),这就叫作“得地”,如果在春季出生,这就叫作“得时”。丙、丁、巳、午属火,如果出生在徐州、扬州(南方),这就叫作“得地”,如果在夏季出生,这就叫作“得时”。戊、己、辰、戌、丑、未属土,如果出生在豫州(中原),这就叫作“得地”,如果在四季月(辰戌丑未月)出生,这就叫作“得时”。庚、辛、申、酉属金,如果出生在荆州、梁州(西方),这就叫作“得地”,如果在秋季或冬季出生,这就叫作“得时”。壬、癸、亥、子属水,如果出生在冀州、雍州(北方),这就叫作“得地”,如果在冬季出生,这就叫作“得时”。更何况在昼夜阴晴的交替之间,还有气温的寒与暖之分,在阴阳造化的生机之内,还有五行的喜与忌之别,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相制相化,以及气势的抑扬轻重,其精妙之处全在于能够识别并通达它的变通之理,绝对不可以死板地固执一端来论断。

注释

这段文字是万民英在论述命理时非常核心的观点:八字不能脱离时间和空间来孤立地判断。原书认为,很多人遇到八字相同但命运天差地别的情况,就会怀疑命理不准,这是因为出生地域的方位(如九州方位的风土气候)和当时昼夜、阴晴、寒暖不同,禀受的天地之气自然有差别。因此,论命不能仅仅死守着八字干支,必须要将天时(春夏秋冬)与地利(出生方位的五行属性)结合起来看。例如,日主为木的人,生在春天是“得时”,生在东方的兖州、青州是“得地”,这样木气才算真正旺盛。这是古代命理中将地域与气候纳入五行判断的思路,提示在分析命局时,不仅要看八字本身的结构,还应考虑出生地域及古人所谓昼夜阴晴寒暖的条件,强调灵活变通,反对机械死板地套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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