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格

《神峰通考》 · 第63章 / 共170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从化格

楠曰:从化格者,书云:“得化得从,显达功名之客。”但六阴日主,身弱多作从化,多主富贵。如乙日干庚辰时,地支或全巳酉丑,或见辰戌丑未四字多,亦作乙庚化金看,行西方富贵无疑。一见丙丁运,破金却死。说见下文见验,从化格类。六阳日干,不能从化也。

《格解》云:十干化合论《渊海十段锦》当参考。

赋云:古人论造,先论从化,从化不成,方论财官。财官无取,方论格局。若从化成局,则富贵备矣。

甲己化土从木,乙庚化金从火,戊癸化火从水,丁壬化木从火,丙辛化水从火。

论化之格,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化之假者,孤儿异性。逢龙好化,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宋萧丞相造 癸巳 丁巳 癸酉 戊午

此乃戊癸化火之格,又戊癸化火,生于十月不得令。又一命癸亥、癸亥、癸亥、戊午,贫管货药。

古富贵造 甲戌 丁卯 壬寅 甲辰 此乃丁壬化木之象,得令,又寅卯辰全。

方状元造 辛亥 辛丑 丙子 己亥 此乃丙辛化水之相。

宋章丞相造 丙戌 庚寅 辛巳 甲午 此乃丙辛从火,妻从夫化。

张主事造 己未 丙寅 丁巳 壬寅 此乃丁壬化木之相。

李知府造 丁酉 丙午 丁巳 壬寅 此乃丁壬从火,夫从妻化。

又一贱造 甲子 丁卯 壬申 乙巳 丁壬化木,二月得令。异乎巳申有金,化木不成,支元刑坏。

《四言独步》云:十干化神,有影无形。无中生有,祸福难凭。

此言化合不可专凭也。

《元理赋》云:“不化不从,淹留仁路之人。得化得从,显达功名之士。化志禄旺者生,化成禄绝者死。”此言化合当参考也。

补曰:盖化成造化,要行木局,禄旺则发。如丁壬化木,月令喜寅,或行东南方运则发。余仿此例。化成造化,最怕行禄马衰绝之乡,台戊癸化火行水乡,丁壬化木行金乡,轻则罢职,重则丧生。

辛亥 癸巳 戊午 丙辰 临川陆江副使命化火畏水

楠曰:戊逢癸化火神高,巳午根通火局牢。亥巳本来为我病,东方木火显英豪。

戊午生巳月,干通火局,喜癸水贴身,戊从癸化,用火有情。又喜丙辰时,有火透也,用火无疑。更得亥中有壬,微来破火,病在此矣,此为火不足之象也。运行东方,联登黄甲至副使。盖得杀旺,暗生丙火也。帮虽有杀,被庚克之,杀印病衷为病,所以东方杀犯,两显其贵。此乃大运入子,冲破午中丁火而死,破格破印明矣。若柱中无水火多,则北方不畏,因原带水也。

丁巳 癸丑 乙酉 庚辰 盱江傅弼王公富命乙庚化金之格

楠曰:乙木生逢金局全,乙逢庚化透天元。本文金运夸豪富,见火伤金寿不坚。

乙木无根,生丑月合成金局。且时上庚金透出,乙木舍命从庚。大运喜入西方,纯金之地,财富甲乡,一入甲木暗损金气,退悔退财。一入丙运,丙火克庚,伤损金神,死矣。虽无金局,若有辰戌丑多生金,亦入此格。

白话

从化格。张楠说:所谓从化格,古书上说:「能够转化、能够顺从的,是显达求取功名的人。」(古书旧断)但是原文作「六阴日主」(按通常十干阴阳各五,此处「六阴」义有疑,数字或原词待校,暂不作为本书正式规则),如果自身衰弱,大多会作从化来论,大多主富贵(古书旧断)。比如乙木日干生于庚辰时,地支如果凑全了巳、酉、丑,或者见到辰、戌、丑、未这四个字比较多,也可以当作乙庚化金来看待,大运行到西方富贵无疑(古书旧断)。一旦遇到丙、丁火运,破坏了金气却会死亡(古书旧断)。相关的解说见下文的应验案例,属于从化格这一类。原文作「六阳日干」(按通常十干阴阳各五,此处「六阳」义有疑,数字或原词待校),原文称其不能从化。《格解》中说:十天干化合的论断,《渊海子平》中的《十段锦》应当作为参考。古赋中说:古人论断命造,首先论从化,如果从化不能成立,才去论财星和官星。如果财星和官星都不可取用,才去论其他的格局。如果从化成局,那么富贵就完备了(古书旧断)。原文作「甲己化土从木,乙庚化金从火,戊癸化火从水,丁壬化木从火,丙辛化水从火」——此五句疑有传抄讹乱;前半五合化气明确,后接「从木、从火、从水」暂不可据现文建立体系,不先替作者构造完整理论。论述化合的格局,化得纯真的人,会成为名公巨卿(古书旧断);化得虚假的人,会成为孤儿或者异姓(原文作「异性」,疑「异姓」;若作异姓,则指过继异姓之类旧断)(古书旧断)。遇到龙(辰)容易化合,就如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宋代萧丞相的命造:癸巳、丁巳、癸酉、戊午。这乃是戊癸化火的格局,然而原文又称戊癸化火生于十月不得令(此处命造所列丁巳月与「十月」不能并立,至少一处必有讹误,故此例不得用来验证戊癸化火得令与否,暂按字面)。又有一个命造:癸亥、癸亥、癸亥、戊午,命主贫穷,是个管卖药的(古书旧断)。古代富贵的命造:甲戌、丁卯、壬寅、甲辰。这乃是丁壬化木的表象,得到了月令,而且寅、卯、辰三字俱全。方状元的命造:辛亥、辛丑、丙子、己亥。这乃是丙辛化水的表象。宋代章丞相的命造:丙戌、庚寅、辛巳、甲午。这乃是丙辛顺从了火,是妻子顺从丈夫而化。张主事的命造:己未、丙寅、丁巳、壬寅。这乃是丁壬化木的表象。李知府的命造:丁酉、丙午、丁巳、壬寅。这乃是丁壬顺从了火,是丈夫顺从妻子而化。又有一个贫贱的命造(古书旧断):甲子、丁卯、壬申、乙巳。丁壬化木,生在二月得到月令。原文认为巳、申所见金气及支元关系使化木不成;「刑坏」具体指法待校,不强定为某一种地支刑。《四言独步》中说:十天干化合之神,只有影子没有实体。是从无中生出来的有,因此带来的祸福很难凭信(古书旧断)。这话是说化合的格局不可以专门作为凭据去论断。《元理赋》中说:「不能化也不能从的,是淹留于仁路(此处原文疑有讹字,若拟作「仕路」等暂无底本支持,暂按字面)的平常人(古书旧断)。能够化、能够从的,是显达求取功名的士人(古书旧断)。化志(此处原文作「化志」,疑为「化神」之讹)得禄旺就能生存,化成之后走到禄位衰绝之地的就会死亡(古书旧断)。」这话是说化合的理论应当作为参考。补充说道:凡是化合成造化,原文作「要行木局」(此处「木局」疑讹,只能从随后丁壬化木例确认其喜木旺,不能推及其他化气,暂按字面),禄位旺盛就会发福(古书旧断)。比如丁壬化木,月令喜欢寅,或者大运行向东南方就会发福(古书旧断)。其余的仿照此例。化合成造化,最害怕大运行到禄马衰绝的地方,如戊癸化火行水乡的大运,丁壬化木行金乡的大运,轻的就会被罢免官职,重的就会丧失生命(古书旧断)。辛亥、癸巳、戊午、丙辰,临川陆江副使的命造,化火害怕水。张楠说:戊土遇到癸水化火,神气高昂,地支有巳、午,根基通达,火局非常牢固。亥水和巳火本来是我的病神,走到东方木火运时显现出英雄豪杰的气概。戊午日生于巳月,天干(原作「干通火局」,据理疑为「支通火局」之讹,因巳午火势在地支)通向火局,喜欢癸水贴近自身,戊癸相合而化火,作者以火为化神(避免使用「戊从癸」这种可能另生格名歧义的表达)。又喜欢丙辰时,有火透出天干,用火是毫无疑问的。又有亥中含有壬水,稍来破坏火,病就出在这里,这是火气不足的表象。大运行向东方,联袂考中黄甲(科举),官至副使(古书旧断)。这是因为得到了七杀旺盛,暗中生出了丙火。帮虽有杀,被庚克之,杀印病衷为病(此段原文「帮」「衷」等字多处疑讹,整句文义讹乱,暂不可确译,仅录字面),所以东方杀犯,两显其贵(古书旧断)。此人乃是大运进入子运时,冲破了午中的丁火而死亡(古书旧断),破了格局、破了印绶是非常明显的。如果四柱中没有水火多,那么走到北方也不害怕,因原带水也(此处原文末句文字或断句有误,前后因果自相矛盾,暂按字面)。丁巳、癸丑、乙酉、庚辰,盱江傅弼王公的富贵命造,这是乙庚化金的格局。张楠说:乙木生逢金的局势俱全,乙木遇到庚金化合透出天干。本文(原文「本文」疑为讹字,句义约指行金运而豪富,具体校字待考)金运夸耀极度的富有(古书旧断),见到火伤害了金,寿命就不坚固了(古书旧断)。乙木没有根基,生于丑月合成了金局。而且时干上庚金透出,作者据乙庚相合、金局成势而取乙庚化金(此处「从庚」应视为解释化金之义,而非另立单纯乙木从庚金的格局)。大运喜欢进入西方纯金的地方,财富甲于一方(古书旧断),一进入甲木运暗中损害了金气,退步懊悔并损失钱财(古书旧断)。一进入丙火运,丙火克制庚金,伤害损毁了金神,就死亡了(古书旧断)。即使没有合金局,如果有辰、戌、丑多而生出金来,也入这个格局。

注释

本篇主要讲解八字中的「从化格」。张楠探讨了化合成局主吉的传统论点。原文作「六阴」日干易从化、「六阳」日干不从化,但这两个数字与十干阴阳各五的常规定义冲突,未校底本前不能据此断定作者主张所有阴干可从化、所有阳干不可从化。原书同时讨论五合化气与一方势盛时的从势,具体成立条件需据命例分别看;其中「化某五行」与「从某方之势」两类现象并存,不宜混为一谈。张楠借《四言独步》等古赋指出,对于化合之说不可盲目全信,须结合原局的病药和实际行运来综合判断。在本篇若干被作者认作化成的命例中,顺化神之运多被判吉、破化神之运多被判凶;但作者同时明确说化合不可专凭,须以具体成局条件为先,且从化有真假,不能简化成单一顺逆规则。现代常见解读:现代多将从化前提归纳为日干极弱无根、且相合之另一五行势力极强,此为后世归纳,不用来反校本篇残文,也不能替代原书各命例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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