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通变定格局诀(二)及子平泛论
《神峰通考》 · 第99章 / 共170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午月偏财又偏官,六月杂气是七杀。申月正印怕逢寅,酉月偏印忌见比。
戌中杂气是财官,亥月借取伤官格。子中建禄定其真,丑中杂气为七杀。
右财官印七杀伤食六者,系子平的切法,故录之。
子平泛论
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伤官若论财,见官祸不轻。伤官若用印,克杀不为刑。伤官若论刃,带合有声名。伤官用财,不宜印乡。伤官见官,印运不妨。杂气财官,印俱不忌。
三戊合一癸,得再嫁妻财,受克生子无育。印绶比肩,不忌财乡。印绶多根,身旺必滞。印绶被伤克父母,官杀混杂克父母,财多身弱克父母,干与支同,损财伤妻。辛卯戊寅,不怕杀合。女命比肩即姐妹,贪合多谎诈,财有却不怕露杀。火命人最好月支属火,干头有木,提出火矣。癸酉弱格,见杀必凶。官贵太甚,旺处必倾。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时,不怕官杀混杂。阳干方论,阴干不取。子水怕午火,午火不怕子水。寅木不怕金,庚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丑月不怕杀。四柱元有病要去,不去病不发。
白话
承上癸日而言:生于午月是偏财又是偏官,六月杂气是七杀。申月正印最怕遇到寅,酉月偏印忌讳见到比肩(主语来自篇章承接,不是本句独立出现)。戌中杂气是财星与官星,亥月借取为伤官格。子月中建禄必定是真,丑中杂气作为七杀。
右边所列的财、官、印、七杀、伤官、食神六种格局,是子平命理确切的方法,所以记录在此。
子平泛论:伤官如果是伤尽了,却喜欢见到官星;伤官如果是以生财来论断,见到官星就会带来不轻的灾祸(古书旧断)。伤官取印时,原诀另称「克杀不为刑」,具体主客关系待结合前后文,不径作印星克杀之解。伤官如果是论羊刃,带有相合则会拥有声名。伤官用财星,不适宜走到印星的运乡。伤官见到官星,行印星大运则不妨碍。杂气财官格,对于印星全都不忌讳。
「三戊合一癸」可确认涉及多戊争合癸;「再嫁、妻财、受克、生子无育」的主语和句读不明,均暂不作确定义译(古书旧断)。印绶遇到比肩,不忌讳走到财星运乡。印绶如果根气过多,日身旺相必定会停滞阻碍(古书旧断)。印绶被伤害会刑克父母(古书旧断),官杀混杂会刑克父母(古书旧断),财多而日身衰弱会刑克父母(古书旧断),天干与地支五行相同,会损耗钱财伤害妻子(古书旧断)。辛卯和戊寅,不怕被七杀相合。女命的比肩就是姐妹,如果贪图相合则多为说谎狡诈(古书旧断),财有却(此处原文『财有却』疑有脱讹,暂按字面保留)不怕露出七杀。火命的人最好是月支属于火,天干又有木来生火(原文『提出火』措辞较特殊,此处仅确认「天干有木生火」这一明确关系)。癸酉属于弱格,见到七杀必定会有凶祸(古书旧断)。原文作「官贵太甚,旺处必倾」(「官贵」疑「官鬼」之讹,不把「贵」解释成贵气),到了最旺盛的地方必定会倾覆败亡(古书旧断)。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柱和时柱(原文作「胞胎」,是否指胎元法待考,不可直接等同),不怕官星与七杀混杂。阳干才有论法,阴干不取用。子水怕午火,午火不怕子水。寅木不怕金,庚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逢丑月不怕遇到七杀。四柱原有命局之病,须得去除;病不去则不发(古书旧断;此处「病」指命理失衡之病,非医学疾病)。
注释
本段前半部分补全了上一节癸水生于下半年的月令取格口诀,并总结指出,上述按财、官、印、杀、伤、食来取正格,才是子平八字的正宗切入点。后半部分进入「子平泛论」,是对八字中常见断语的摘录汇编。本段个别句子主语与句读不明,疑有传抄或排版问题。原文列举了许多特定条件下的组合法则,如「伤官伤尽」反喜见官,并记录了若干具体干支配置的吉凶。现代常见解读:这段中罗列的武断口诀带有明显的古人思维局限;此类对女命诚信、婚姻的道德化判断仅属旧说,不用于推断现实人格。此处虽出现「病」字,暂按命局病处理解;若使用本书专门「病药」术语,应以病药篇定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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