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格星数高下
《紫微斗数全书》 · 第79章 / 共102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紫府与数相合何如,紫微南北斗中天帝主,天府乃南斗主。
又看阴阳相伴者,看阴阳不相伴,又数不相生,为下格。
阴阳纯驳为中格。又三方四正皆吉星为上格。
吉凶相伴守照为中格。
凶星恶杀为下格凶徒论。
凡星得上格而数得上格为第一,位至极品之贵。
凡星得上格而数得中格为第二,位至三公。
星得上格而数得下格为第三,位至六卿。
皆为上格上寿之人。
星得中格而数得上格为第四,位至监司。
星中数中为第五,位至县令。
星中敷下为第六,异路前程贵显。
皆得中等享福主人也。
又星得下格而数得上格为第七,衣禄丰足,富比陶朱,子孙蕃盛,寿享遐龄,以星虽凶而命入格合局故也,再否虚名虚利。
星下数中为第八,衣食无亏。
星下数下为第九,辛苦奔波,贫穷夭折。
上中下三等,依理而断,则上可以知祖宗之源,而下可以知子孙之盛衰也。
白话
紫微、天府与命数相配合的情况如何?紫微是居于南北斗中央的天帝主星,天府是南斗的主星。
再看阴阳星是否彼此相伴:看若阴阳星不相伴,且命数又不相生,便属下格。
阴阳纯驳者为中格(此处「纯驳」疑待版本或注本互校,暂按字面)。又若三方四正都是吉星,则为上格。
吉星与凶星混杂相伴守照的为中格。
全是凶星恶煞的,古书列为下格,并称作「凶徒」之论(古书旧断)。
凡星曜得上格而命数也得上格的为第一等,官位至极品之贵(古书旧断)。
凡星曜得上格而命数得中格的为第二等,官位至三公(古书旧断)。
星曜得上格而命数得下格的为第三等,官位至六卿(古书旧断)。
以上皆为上格长寿享福之人(古书旧断)。
星曜得中格而命数得上格的为第四等,官位至监司(古书旧断)。
星曜中格而命数中格的为第五等,位至县令(古书旧断)。
星中敷下(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敷」疑为「数」,暂按字面)为第六等,异路前程贵显(古书旧断)。
以上皆是得中等享福的主人。
又,星曜得下格而命数得上格的为第七等,衣禄丰足,富比陶朱,子孙蕃盛,享高寿(古书旧断),这是因为虽然星曜凶但命局入格合局的缘故;下句「再否虚名虚利」文义待校。
星曜下格而命数中格的为第八等,衣食不缺。
星曜下格而命数下格的为第九等,辛苦奔波,贫穷夭折(古书旧断)。
按上中下三等的道理来推断,往上可以知道祖宗的根源,往下可以知道子孙的盛衰(古书旧断)。
注释
这一篇讲的是紫微斗数中「星曜」与「命数」如何综合搭配来决定格局等级高下的框架。全书将二者依照好坏排列出九个层级,从最顶级的双优并合依次降低到最后双落并底。古书提出,评判格局的依据首先要看阴阳星是否和谐照应、三方四正是否有吉星相随、命盘星体五行之间的生克力量是强是弱。对于第七等,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辩证现象:即便主星呈现的状态是下格那样的较弱及较凶局势,只要总体生克气机达到「命入格合局」,一样能拥有非常高的物质享受和社会地位。而关于原文使用官品极品、凶徒与贫穷夭折的论调,属于古代社会的阶级与寿命的偏见及严厉标签设定,不宜带入现代预测的死结论里去评判个人。现代常见解读:在晚近及其后的星占法诀解释中,「数」多被解读为其五行局本身的金木水火土生克和命盘总体构成,「阴阳」相伴亦被阐述为日月星在合适和庙旺互会的位置以取得中和的作用,综合星曜强弱和局数配合可观察人生顺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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