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儿克亲

《紫微斗数全书》 · 第85章 / 共102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如寅午巳酉生人,见辰戍丑未时最毒,子申亥卯生人次之。若寅亥巳生人,见午申酉亥时,主先克父,出十六岁则不妨。若辰巳丑未生人,见子午卯巳亥申酉时生者,主先克母。

白话

出生在寅、午、巳、酉年的人,遇到辰、戍(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暂按字面)、丑、未时出生的最为毒厉(古书旧断),出生在子、申、亥、卯年的人次之(古书旧断)。若出生在寅、亥、巳年的人,遇到午、申、酉、亥时出生的,主先刑克父亲(古书旧断),出了十六岁则无妨。若出生在辰、巳、丑、未年的人,遇到子、午、卯、巳、亥、申、酉时出生的,主先刑克母亲(古书旧断)。

注释

这一条记载了古代以出生年支与时辰搭配来推断小儿刑克父母的旧说。古书列出了若干年支与时辰组合并赋予刑克断语,指出寅、午、巳、酉年生人遇辰、戌、丑、未时为最不利,子、申、亥、卯年生人遇之则刑克程度次之。书中还分别将特定的年时组合对应“先克父”或“先克母”;就前述克父的组合而言,古书称过了十六岁则无妨。需要说明的是,“刑克父母”是古代社会对家庭六亲变故的一种命定解释框架,缺乏现代实证依据,如实记录仅为了解古代算命术里的推导维度,不必另附会成现代亲子关系预测。现代看盘时,推断父母缘分多看父母宫以及对应大限星曜,而不生搬硬套这种孤立的年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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