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姓字
《火珠林》 · 第61章 / 共64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以日配用,四象谁胜?
若无象用,姓字何证?
卦之克字,以日配用爻,兼内外互卦,正化体象,取胜为主,然后合成字象。
如甲乙日占贼姓得纯艮卦土爻体见寅,寅属木,木鬼配甲乙日,亦属木,三体相兼,为林字姓也。他仿此。
但以干配姓,以支配合,以纳音配字,取象度量,尽其妙理,当慎思之。
八卦类
乾为圆象、为点、为马、为金、玉、言旁、为头。
坎为雨头、为点水,为水目,为小,弓旁为内实外虚屈曲之象。
艮为横画、为口、手,为门、人,为己、田,为山、水。易旁,上尖下大,上实下虚。
震为木象,为二七、为竹、木,为立画。偏拔、上大下尖、下虚上实。
巽为甘头、为揵服、为长举,为绞丝,上长下短,为下点。
离为日旁,外实内虚、为中、为戈、为日、为心、为火。
坤为横画、为土、为方、为木旁。
兑为金、为日、为钩、为八字、为巫、为微细。
天干类
甲为木、为田、为日、为方圆、为有脚、为果头。
乙为草头、为反文、为弓、为曲。
丙为火、为撇、为捺、上尖下大。
丁为一、为钩、为未出头字。
戊为土、为戈、为中开之类。
己为挑土、为半口、为巳头、为曲。
庚为金、为庚。
辛为金旁、为辛。
壬为水、为曲、为壬字。
癸为水、为水旁、为双头。
地支类
子为水旁、子旁、为鼠。
丑为土、为丑、为横画、为牛。
寅为木、为山、为宗、为寅字、为虎。
卯为木、为安头、为卯字、为免。
辰为土、为艮字、为长意、为龙。
巳为火旁、为巳字、为屈曲、为蛇。
午为火、为日、为干字、为不字、为矢字头、为马。
未为土、为来字、为多画、为木旁、为羊。
申为金、为车旁、为猴。
酉为金、为而旁、为目旁、为坚洞旁、为鸡。
戌为土、为戌字、为成字、为犬。
亥为水、为绞丝、为猪。
五行类
水为点水、为曲、为一六数。
火为火旁、为上尖下阔、为二七数。
木为木旁、为步头、为竹头、为人、十字象、为三八数。
金为金旁、为合字、为横画,为四九数。
土为土旁、为横画,为五十数。
白话
用占卦之日来配合用爻,看四象之中谁占上风。如果没有取象可用,姓字又凭什么来验证呢?
原文作「卦之克字」,「克字」疑有讹脱;依本节内容可知下文是在讲取字、合字之法,但不径改原文。以占日配合用爻,兼看内卦、外卦与互卦,本卦与变卦的体象,取胜者为主,然后合成字的形象。
例如甲日或乙日占问盗贼的姓氏,得纯艮卦,土爻体见寅(此句句读存疑,暂按字面),寅属木,木为官鬼,配合甲乙日也属木,三体相兼,便合成一个「林」字的姓。其他以此类推。
只要以天干配姓,以地支配合,以纳音配字,依据取象来衡量推敲,充分穷尽其中妙理,应当审慎思考。
八卦对应的字形、偏旁、笔画与物象:
乾卦取圆形之象、点画、马字之象、金字之象、玉字之象、言字旁,取头部字形或字头(此处处在拆字语境,不宜径理解为人体头部)。
坎卦取雨字头、三点水,水字之象、目字之象、小字之象,弓字旁,为内实外虚、屈曲的形象。
艮卦取横画、口字、手字,门字、人字,己字、田字,山字、水字之象。易字旁,上尖下大,上实下虚。
震卦取木字形,对应数字二七(与后文五行类「木为三八数」相抵牾,原文如此,疑有传写或体系差异,待校),竹字头、木字之象,竖画。偏斜挺拔、上大下尖、下虚上实。
巽卦取甘头(原文如此,或为异文,待版本校勘)、揵服(原文如此,疑为讹字或异文,待版本校勘)、长举,绞丝旁,上长下短,下方有点。
离卦取日字旁,外实内虚,中字、戈字、日字、心字、火字之象。
坤卦取横画、土字之象、方形、木字旁。
兑卦取金字之象、日字之象、钩画、八字形、巫字之象、细微笔画。
天干对应的字形、偏旁、笔画与物象:
甲取木字之象、田字、日字、方圆形、有脚笔画、果字头。
乙取草字头、反文旁、弓字之象、弯曲笔画。
丙取火字之象、撇画、捺画,上尖下大。
丁取一横、钩画、未出头的字。
戊取土字之象、戈字之象、中间开口之类的字形。
己取「挑土」(原文如此,疑指提土旁或有讹字)、半口形、巳字头、弯曲笔画。
庚取金字之象、庚字。
辛取金字旁、辛字。
壬取水字之象、弯曲形、壬字。
癸取水字之象、水字旁、双头的字形。
地支对应的字形、偏旁、笔画与物象:
子取水字旁、子字旁,对应鼠。
丑取土字之象、丑字、横画,对应牛。
寅取木字之象、山字之象、宗字、寅字,对应虎。
卯取木字之象、安字头、卯字,对应免(原文作「免」,依子鼠、丑牛、寅虎、卯兔的连续体例,「免」高度疑为「兔」之讹,仍保留原字)。
辰取土字之象、艮字之象、长形之意,对应龙。
巳取火字旁、巳字、屈曲形,对应蛇。
午取火字之象、日字之象、干字、不字、矢字头,对应马。
未取土字之象、来字、多画之字、木字旁,对应羊。
申取金字之象、车字旁,对应猴。
酉取金字之象、而字旁、目字旁、坚洞旁(原文如此,疑为讹字或异文,待版本校勘),对应鸡。
戌取土字之象、戌字、成字,对应犬。
亥取水字之象、绞丝旁,对应猪。
五行对应的字形、偏旁与数字:
水取三点水、弯曲笔画,数字为一和六。
火取火字旁、上尖下阔的形状,数字为二和七。
木取木字旁、步字头、竹字头、人字之象、十字形,数字为三和八。
金取金字旁、合字之象、横画,数字为四和九。
土取土字旁、横画,数字为五和十。
注释
这一节记载以卦象、干支、五行取汉字偏旁和字形的占姓字方法。核心思路是将汉字拆成偏旁部首和笔画结构,再与八卦、天干、地支、五行的「象」一一对应。
具体方法分三步:第一,以占卦当天的天干地支配合用爻,看内卦、外卦、互卦、变卦各自的体象;第二,判断其中哪一方的象占上风(原文说「取胜为主」),以其作为主要取象依据;第三,把该象所对应的偏旁或笔画组合成一个汉字。原文举了一个例子:甲乙日占得纯艮卦,以寅木、木鬼及甲乙日木象相兼而取「林」字,不过该例句部分句读仍有校勘余地。
后面列出了四张对照表,分别是八卦、天干、地支、五行各自对应的偏旁、笔画结构、整体字形和物象。其中八卦类「震为二七」与五行类「木为三八数」存在矛盾,震通常取木象,此处是否有传写讹误或另属不同体系,无法确定。实际使用时,需要先辨卦中较有力的卦象、干支或五行取象,再从对应的表中找出偏旁笔画,拼合还原成完整的字。这种方法高度依赖占者对汉字结构的熟悉程度和临场的取象直觉,原文也特别提醒「当慎思之」。
现代常见解读:这套拆字取象多基于传统字形,遇简化字时宜先核对旧字形,才能准确理解原书所列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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