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物数占例

《梅花易数》 · 第45章 / 共12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

白话

凡是看到有可以计数的事物,就用这个数目来起上卦,用当时的时辰数配作下卦。再把起卦所用的物数与时数相加,总数除以六,取余数定动爻。

注释

这是梅花易数中物数占的起卦规则。当你在日常中偶然注意到某样可以数出数量的东西——比如一群鸟有几只、桌上摆了几个杯子、路上走来几个人——就可以用这个数字除以八取余数,按先天八卦数找到对应的卦,作为上卦。下卦用当时的时辰数来定:子时为一、丑时为二,依次到亥时为十二,这个时辰数除以八取余数就是下卦。求动爻时,把物数和时辰数加在一起,总数除以六,余数就是动爻的爻位;余一为初爻,余二为二爻,依此类推,若整除则动爻为第六爻。现代常见解读:物数占的关键在于「不动不占」,是你自然而然注意到某物的数目、被它触动了才去起卦,而不是刻意去数周围的事物。这个方法把偶然观察到的数量信息纳入卦象,体现了日常随机取象的思路。

原文据通行刻本整理为简体;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本站自有译注,仅供传统文化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