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年月日时起例
《梅花易数》 · 第44章 / 共12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年月日为上卦。年月日加时总数为下卦。又以年月日时总数取爻。如子年一数,丑年二数,直至亥年十二数。月如正月一数,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数。日数如初一一数,直至三十日,为三十数。以上年月日共计几数,以八除之,以余数作卦。如子时一数直至亥时十二数,就将年月日数加时之数,总计几数,以八除之,余数作下卦;以六除,余数作动爻。
白话
年、月、日三者之和作为上卦。年、月、日再加上时辰的总数作为下卦。又用年、月、日、时的总数来取动爻。年份按地支排序:子年为一、丑年为二,依次排到亥年为十二。月份按农历:正月为一,直到十二月也作为十二数。日数按农历:初一为一,直到三十日,为三十数。把以上年、月、日的数字加在一起总计几数,用八去除,余数作上卦。时辰按地支:子时为一数直到亥时十二数,就将年月日数加上时辰之数,总计几数,用八去除,余数作下卦;再用六去除,余数作动爻。
注释
这条规定了按年、月、日、时如何起卦的计算规则。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找上卦数字,将年数、月数、日数相加,除以八取余数,用作上卦。年数按地支取一到十二(子一、丑二直至亥十二),历法按农历月数和日数直接取数值。第二步找下卦数字,把前面的年月日总数再加上时辰数(也是按地支取一到十二),相加的数字除以八取余数作下卦。第三步找动爻,同样用年、月、日、时的总数,除以六取余数作动爻。计算时按照卷内通则必须注意一个基本法则:除以八余数为零时,按数字八计为坤卦;除以六余数为零时,按第六爻计算。要留意上卦只用三个数相加,下卦和动爻用了四个数相加。现代常见解读:实际应用中常把此法作为日常起时间卦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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