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胎元
《三命通会》 · 第36章 / 共34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夫胎者,受形之始,故易乾知太始,以形言也;月者,成气之时,故传曰积日以为月,以气言也。今谈命或不以胎月为重,殊不思胎月是四柱之根苗,日时虽为紧,若不犯破胎月,或乘旺气禄马之处则为福尤多,或日时之吉而为胎月所犯,则吉亦归无用。是胎月最为枢要。胎元之取,唯有一法,以当生前三百日为十月之气,乃是受胎之正,譬甲子日生便以甲子为受胎之日,盖五六计三百日,看其生日在何月中有,则闰在其中矣。且如戊子生人甲寅月乙丑日,须于半月前十月或十一月内,寻当生乙丑日,乃是三百日之正胎。
白话
大凡胎,是领受形体的开始,所以《易经》说乾卦主导万物的起始,这是从形体上来讲的;月,是形成气息的时段,所以古传里说累积日子就成了月,这是从气息上来讲的。如今谈论命理的人有时不把胎月看得很重,却完全不去思考胎月是四柱的根基幼苗,日柱时柱虽然紧要,如果没有犯破胎月,或者乘上了旺盛之气以及禄马之处,那么获得的福分就尤其多(古书旧断),或者日柱时柱虽然吉利,却被胎月所犯,那么吉利也就归于无用了(古书旧断)。由此可见胎月是最为核心关键的。推算胎元的方法,只有一种,就是把出生前三百天当作十个月的孕气,这才是真正受胎的日子,比如甲子日出生的人就直接把前面的甲子日当成受胎的日子,因为五个六十甲子加起来恰好计算为三百天,看他出生的日子在前面的哪个月份里有,那么闰月也就已经包含在里面了。就好比戊子年甲寅月乙丑日出生的人,须于半月前十月或十一月内,寻当生乙丑日,乃是三百日之正胎(原文「须于半月前十月或十一月内」,此句疑有脱讹或断句问题,文义不甚通顺;只可确定原文意在向前寻找同一乙丑日以取约三百日之胎期,暂不强解)。
注释
这段文字专门论述了「胎元」(受孕的时间)在命理学中的地位和推算方法。
作者指出,当时很多人算命只看年月日时四柱,却忽略了胎月。胎月代表生命的孕育之初,是四柱的先天根苗。即使一个人八字的日柱和时柱很好,但若日时对胎月有所犯破,古书认为会削弱其吉意。
关于胎元的推算法,古人是按照民间常说的「十月怀胎」即三百天前倒推。因为天干地支的一个大循环是六十甲子,五次循环正好是三百天,所以出生那天的干支(如乙丑日),倒推五次循环,往往就是受孕那天的干支(也是乙丑日)。不过原文末尾关于具体查找方法的句子疑有文字脱讹,暂时不宜据此精确操作。现代常见解读:现代命理实践中有人把胎元作为辅助信息使用,但其重要性和用法在不同流派间有分歧,不应与遗传学或生理机制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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