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诸神煞(三)

《三命通会》 · 第83章 / 共34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以上诸煞,凡言克身,谓凶煞,下纳音,克生年。太岁纳音临身,谓凶煞一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也。太岁纳音为身,若身被克被临于死、败、绝位,便遭不测之灾;若但在身有气处被克,灾重,被临则轻。惟太岁纳音克煞则吉。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煞,有福神助之,则名为权柄;无福神助之,又煞气乘旺,递互往还,或刑克本主,下贱恶死。又云,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又云,相冲相破,三合六合,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祸中生福,福中生祸。如死绝复生,空亡受破,相克相成,则祸中生福,反此,则福中生祸。《命书》云:“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博徒,亦有三奇夹贵。”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阳刃;小人命内,亦有正印官星。”由是观之,吉凶神煞,不可拘定;轻重较量,要在通变。大抵凶煞所居,于神不宜带真鬼;克伤本身,虽见官星,尚变为鬼,况是真鬼。其为灾祸,明矣!

白话

以上所说的诸多神煞,凡是说到克身,是指凶煞所带的纳音克制出生年份的纳音(此处原文「凡言克身,谓凶煞,下纳音,克生年」句读有歧义,暂按此义,待校勘)。太岁纳音降临在身上,是指凶煞带着太岁的纳音处在本人的本位上。太岁的纳音作为身,如果身被克或者被降临在死、败、绝的宫位,就会遭受意想不到的灾祸(古书旧断);如果只是在身有生气的地方被克,灾祸重,被降临则灾祸轻。只有太岁纳音克制神煞才算吉利。如果人的命局已经进入贵格,在紧要之处带有神煞,有福神来帮助它,这就叫作权柄;如果没有福神帮助它,而且煞气乘着旺势,相互交替往来,或者刑克本人的年命主,主下贱而恶死(古书旧断,指传统所谓不得善终)。又说,一切福神所居住的宫位,就想要处于生旺的状态,生旺就能荣耀富贵(古书旧断);一切凶煞之神所居住的宫位,就想要处于死绝的状态,死绝就能得到善终(古书旧断)。又说,凡是福神想要让它得到旺气,忌讳有败坏它的东西;凡是凶神想要让它得到衰气,忌讳有帮助它的东西。又说,相冲相破,三合六合,命中如果有这些,就要探求五行相互配合得怎么样。有的是祸患中生出福气,有的是福气中生出祸患。比如处于死绝又重新焕发生机,空亡受到相破,相克反而相成,那么就是祸患中生出福气,与此相反,就是福气中生出祸患。《命书》中说:「道路上的低贱差役,难道就没有带驿马攀鞍神煞的吗;市井中的赌徒,也有带三奇夹贵神煞的。」子平说:「君子的格局中,也会犯七杀和羊刃;小人的命局内,也有正印和官星。」由此看来,吉神和凶煞,不可以拘泥固定;衡量轻重,关键在于融会通变。大体上凶煞所居之处,对于神来说不适宜带着真正的鬼(七杀);克制伤害本人,虽然见到官星,尚且会变成鬼,何况是真正的鬼。那成为灾祸,是很明显的了(古书旧断)!

注释

这段文字是《三命通会》总论诸神煞的总结陈词,点明了整个神煞体系的推断心法。此段揭示了神煞本身并不能决定命运的吉凶,它们必须放在整个八字五行的生克制化、十二长生宫的旺衰状态中去考量。福神落在生旺之地才能发挥好作用,凶神落在死绝之地才不会兴风作浪。同时,原文借贱吏、博徒与君子、小人作例,说明单个吉凶神煞不能决定整体判断。因此,吉凶神煞绝不能生搬硬套。

现代常见解读:这段文字体现了子平法「重格局五行、轻神煞表象」的核心理法。可将神煞视作传统术数中的辅助标记,论命必须围绕格局用神、生旺死绝来整体把控。不能因为命中带了一个「天乙贵人」就盲目乐观,也不能因为带了「劫煞」就惶恐不安。灵活变通,分析出「祸中生福」与「福中生祸」的转化条件,才是命理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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