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既济

《三命通会》 · 第111章 / 共349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经云:火若遇水成既济,兵权万里。如辛巳、辛丑、丙子、戊子,丙日临子,坐下正官,月时引旺,重逢奇仪。丙以癸为官,癸以戊为官,互换见官,丙合辛财生官,化为真水。戊子时,戊合子中癸,化为真火,入水火既济格,大贵。

白话

经典上说:火如果遇到水形成水火既济之象,能掌握万里兵权(古书旧断)。比如命局:辛巳、辛丑、丙子、戊子,丙火日干临于子水之上,坐下是正官,月令和时辰引出旺相之气,重重遇到奇仪。丙火把癸水作为正官,癸水把戊土作为正官,互换见到正官。丙与辛相合,古法取丙辛合化为水,水对丙为官星。时柱戊子,古法据戊与子中癸相合,取戊癸合化火之象。这样水火互见互化,入了水火既济的格局,命主大贵(古书旧断)。

注释

这段原文讲的是「水火既济」格局。原文认为火遇水若能形成既济之象,代表极高的权柄,有「兵权万里」的旧断。书中举了一个丙火日主的命例来说明:丙日坐子,子中癸水为丙的正官;天干丙与辛相合,古法取丙辛合化水之象;时柱戊与子中癸相合,古法取戊癸合化火之象。原文据「互换见官」和水火合化互成的关系,判定此命入水火既济格。需要注意的是,合化是否成立在古法中有具体条件,不同派别取法不同,这里的分析是在古法合化条件下的判断,不能视为无条件发生。原文按此格断为大贵,属于古书对特定组合的旧断,不宜泛化到所有水火并见的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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