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合婚说

《神峰通考》 · 第4章 / 共170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男女合婚说

原出吕才蛮灭之说,只以男女年,浪立数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医福德为上婚,游魂归魂为中婚,五鬼绝命为下婚。其谬甚矣。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与日时,而能论人婚配者乎?若是有理,则天下之议婚者,俱择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择下婚者而舍之,其书其易而不难,宜乎天下先天奇之妇,丧偶之矣。夫何后世又有孤孀之患者?分虽出于宿世之所定,而亦由于议婚者之明也。然议婚之礼,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当何如耶?但当看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必择妇命带伤官食神重者配之。若妇命带伤官食神重者,必择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配之。此系合婚之正理。岂可以吕才上中下三婚无根之说,无据之理,而议人之婚配也耶!吕才说之谬,不足信也明矣。

白话

男女合婚说。原本出自吕才蛮灭(原文作「蛮灭」,疑讹,具体所指未详)的说法,只用男女出生的年份,胡乱设立数目,相互配合促成,名之为合婚。妄自设立天医、福德为上等婚姻,游魂、归魂为中等婚姻,五鬼、绝命为下等婚姻(古书旧断)。它的荒谬太严重了。怎么可以只依据男女两人的生年命局,舍弃掉月份与日子时辰,就能够论断人的婚姻配对呢?如果是合理的,那么天下议论婚姻的人,都会选择上等、中等两类婚姻来配对,把下等婚姻的人舍弃,这种书那么容易而不困难,理应天下先天奇之妇,丧偶之矣(「先天奇之妇,丧偶之矣」疑有严重讹脱,整句仅可知作者以现实中仍有孤孀反驳上中下婚法,细部暂不强译)(古书旧断)。为什么后世又有孤独寡妇的祸患呢(古书旧断)?名分虽然出于前世宿缘的注定(古书旧断),而这也是由于议论婚姻的人明理(此处原文“明”疑为讹字,暂按字面直译为明,一说指“不明”)导致的。然而议论婚姻的礼节,是人伦之道的开端,也不可不谨慎。它的理法应当是怎样的呢?只要应当看男人的命局,带有比肩劫财沉重的,必定要选择妇人命局带有伤官食神沉重的来匹配他。如果妇人命局带有伤官食神沉重的,必定要选择男人命局带有比肩劫财沉重的来匹配她。这才是合婚的正当理法。怎么可以用吕才上中下三等婚姻没有根基的说法、没有依据的理法,来议论人的婚姻配对呢!吕才说法的荒谬,不值得相信也是很明显的了。

注释

本篇把这种年命合婚法归于吕才,并加以批驳。这种传统合婚法仅凭男女双方出生的年份,就将婚姻简单粗暴地划分为上等(如天医、福德)、中等、下等(如五鬼、绝命),张楠认为这种舍弃月、日、时三柱的论断极为荒谬且缺乏依据。作者反问:若上中下婚法真能决定婚配吉凶,为何现实仍有丧偶孤孀。“分虽出于宿世之所定”反映了作者所处时代的宿命婚姻观,作者在此基础上继续探讨命理合婚的具体理法。他主张合婚必须考量完整的八字,并提出双方某些十神偏重者相互配合,比如男命如果比肩、劫财过重,就应当寻找命局中带有沉重食神、伤官的女命来婚配。现代常见解读:后世命理实践常把此条理解为重视双方命局整体结构而非只看年命,但现代流行的“性格互补”等表述属于后世的延伸,与原文本义不完全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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