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合格

《神峰通考》 · 第57章 / 共170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刑合格

楠曰:刑合格者,取癸亥、癸卯、癸酉日,见甲寅时,原四柱无字杀,方可用。盖取寅时,则寅能刑巳,则刑出巳中戊土作官星,则戊与癸相合也,故曰刑合格。若癸巳日,则有戊土破格,癸未癸丑日,坐下有七杀破格,又畏有巳字,京破格。有申字则申来冲破了寅,则寅不能刑也巳也,理也人为。

《喜忌篇》云:六癸日时逢寅位,岁月怕戊己二方。

旧注曰:此论刑合格。以六癸日为主星,用戊土为正气官星。喜逢甲寅时,用刑巳中戊土,癸日得官星,如庚寅刑不成。惟甲寅时,是行运与飞天禄马同。若四柱有戊字己字,又怕庚寅伤甲字,刑坏了。忌申字则减分数,岁君大运亦忌。

古歌云:癸日生人时甲寅,最忌四柱带官星。若无戊己庚申日,壮岁荣华达帝京。

补曰:癸日生人,即六癸日。时甲寅,即时若逢寅闰也。惟此为刑合格。最嫌四柱带官星,言用寅暗刑巳中戊土,为癸日之官星,怕四柱中带戊并巳填字,言官星,则杀亦在其中。故下文云,若无戊土之官,己土之杀,并巳字填实,及庚金克申,申字冲寅,可谓此格之纯。则早年发达,登庸朝宁矣。

又曰:阴水寅时格正清,又愁庚克不能刑。运行若不填蛇地,方得清高有利名。

又曰:癸日生人得甲寅,此名刑合格为真。若无戊己庚申字,便是腰金带玉人。

又曰:癸日寅时刑合格,入此格时须显赫。官星七杀莫相逢,庚申巳字为灾厄。

《鹧鸪天》云:但求癸日甲寅时,刑出官星贵可知。寅申冲出多灾祸,若见庚金便主悲。

逢戊己,遇刑冲,一生名利必然无。年时日月无刑害,须还马上锦衣荣。

补曰:旧注谓寅暗刑巳中戊土为癸日之官星,怕见庚克寅中甲木,申字冲寅,刑不起官星。未有怕见亥字,午戌字为羁绊,而或者乃创为亥字午戌字为羁绊,则非也。观古潘节使造成:乙未 癸未 癸亥 甲寅 则亥不绊寅也,明矣。

甲戌 甲戌 癸酉 甲寅 古陈侍郎之造。则午戌不能绊寅也,明矣。非若遥巳禄马之忌绊神也。

白话

刑合格。

张楠说:所谓刑合格,是取癸亥、癸卯、癸酉这三天出生,遇到甲寅时辰,原本的四柱中没有字杀(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暂按字面,疑指无官杀或无戊己,须据底本确认),才能使用。

这是因为取用寅时,那么寅就能去刑动巳,从而刑出巳中暗藏的戊土作为官星,那么戊土和癸水相合,所以叫刑合格。

如果是癸巳日出生,那么日支就有戊土破坏了格局,癸未、癸丑日出生,日主坐下有七杀破坏了格局,又畏惧八字里有巳字,京(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暂按字面)破坏格局。

如果有申字,那么申就会来冲破寅木,那么寅木就不能去刑也巳也(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暂按字面),理也人为(此句古本文义难解,暂按字面)。

《喜忌篇》中说:六个癸日出生在时辰上遇到寅位,年月中害怕遇到戊土、己土这两个天干。

旧的注解说:这是在论述刑合格。

以六癸日作为主星,用戊土作为正气官星。

喜欢遇到甲寅时,利用寅去刑动巳中的戊土,使得癸日主得到官星,如果是庚寅时就刑不成功。

只有甲寅时才可以,这时候行大运和飞天禄马格是相同的。

如果四柱中有戊字、己字,又怕庚寅伤甲字(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暂按字面),把格局刑坏了。

忌讳出现申字否则就会减少富贵的分数,流年太岁和大运遇到也忌讳。

古歌说:癸日出生的人时辰在甲寅,最忌讳四柱中带有官星。

如果没有遇到戊字、己字以及庚申日(日字疑为字,暂按字面),在壮年时就会享受荣华并通达京城朝廷(古书旧断)。

补充说:癸日生人,也就是六癸日。

时甲寅,也就是时辰如果逢到寅闰(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暂按字面,原作闰,疑位)。

只有这个才叫刑合格。

最嫌弃四柱中带有官星,说的是用寅木暗中刑出巳里的戊土,作为癸日的官星,害怕四柱中带有戊土并且有巳字来填字(一说指填实),说到官星,那么七杀也包含在里面了。

所以下文说,如果没有戊土的官星,己土的七杀,并且没有巳字填实出现,以及没有庚金克申(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暂按字面,疑为庚金克甲)、申字冲克寅木,这就可以说是这个格局的纯粹了。

那么就会早年发达,受提拔在朝宁(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暂按字面)做官了(古书旧断)。

又说:阴水遇到寅时的格局纯正清朗,又发愁遇到庚金克制就不能去刑动了。

大运如果走到不填实蛇(巳)的地方,才能获得清高并拥有名利(古书旧断)。

又说:癸日出生的人得到甲寅时,这个名叫刑合格才是真实的。

如果没有遇到戊、己、庚、申这几个字,就一定会是腰间佩戴金玉的富贵之人(古书旧断)。

又说:癸日寅时是刑合格,入了这个格局的人一定会显赫一时(古书旧断)。

千万不要和官星七杀相逢,遇到庚、申、巳字就会带来灾难厄运(古书旧断)。

《鹧鸪天》中说:只要寻求癸日遇到甲寅时,刑出官星来的富贵就能知晓了(古书旧断)。

寅木和申金相冲撞就会多生灾祸(古书旧断),如果见到庚金就会主生悲哀(古书旧断)。

相逢戊土和己土,遇到相刑相冲,一生的名利必然会化为乌有(古书旧断)。

年、月、日、时四柱没有刑害,就还须在马上享受穿着锦衣的荣华(古书旧断)。

补充说:旧的注解认为寅木暗中刑出巳里的戊土作为癸日的官星,害怕见到庚金来克寅中的甲木,怕申字来冲寅木,导致刑不起官星。

从来没有说过怕见到亥字,以及午、戌字作为羁绊,而有的人竟然创造出害怕亥字、午字、戌字作为羁绊的说法,这是不对的。

观察古代潘节使造成(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暂按字面):乙未、癸未、癸亥、甲寅,这就说明亥水不会羁绊寅木了,道理很明显。

甲戌、甲戌、癸酉、甲寅,这是古代陈侍郎的命造。这就说明午字和戌字不能羁绊寅木了(此命只可直接说明戌不绊寅,关于午的论断并无该造可证,疑文字或例证有脱漏),道理很明了。

这并不像遥巳禄马格那样忌讳羁绊神。

注释

张楠在这部分解读了“刑合格”。这个格局要求日干为癸水,生于甲寅时。原理是利用时支的“寅”暗中去刑动“巳”火,从而把巳火中隐藏的戊土(癸水的官星)给刑出来,并与日主相合,以此获得贵气。

张楠指出,只有癸亥、癸卯、癸酉三日才能用此格,因为如果八字天干已经透出戊己土官杀,或者地支有巳火明现,就属于“填实”,或者日支本身坐了官杀(如癸巳、癸未、癸丑),格局都被破坏了。此外,最忌讳八字或大运见到庚金克甲木,或者申金来冲寅木,这都会导致寅木失去“刑出”官星的能力。他还澄清了不应认为亥水或戌土会羁绊住寅木,并通过古人命例加以证明;至于午火,原文虽声称午亦不绊寅,但所举命例中并无午字。现代常见解读:现代分析可另从癸日见甲寅的伤官配置入手,但不能用它完全替代原文刑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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