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官杀混杂要制伏
《渊海子平》 · 第23章 / 共93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官星要纯,不要杂。
假如甲木用辛金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时上亦是死官,虽多尽不妨,盖纯一尽好;若有金或庚申,则混杂为杀,以伤其身。要行火乡制伏,则发福也。余仿此也。
白话
正官星要纯,不要杂。
比如甲木日主以辛金为正官,如果年干是辛,月支是酉,时柱上也是「死官」(原文作「死官」,此词疑为讹文,或与再次见辛官有关,未据校本前不改字、不立义),虽然多也完全没有妨碍,因为纯一便是好的(古书旧断);如果另外又见「金或庚申」(原文作「若有金或庚申」,与下句「混杂为杀」承接不甚严整,疑有讹脱;可知主旨在庚杀混入,但不宜擅把「金」直接校成「庚」),则混杂成杀,以伤其身(古书旧断)。需要行火乡加以制伏,就能发福(古书旧断)。其余各日干都仿照此理类推。
注释
这段话专讲正官要纯不要杂。所谓「纯」,原文以甲木日干为例:甲以辛金为正官,若年干见辛、月支见酉(酉中本气为辛),时柱上再见辛官,虽然多处重见,原文认为仍属「纯一」,并不妨碍。
所谓「杂」,是指在辛金正官之外又出现了庚金或申金等七杀的力量。庚克甲为七杀,杀混入官则成官杀混杂,原文认为会伤害日主。解决之法是行火旺之运来制伏金气,使官杀关系得到调整。不过,火制金时是否能做到精确去杀留官,仍须结合辛庚各自的强弱及全局配合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此段原文中「死官」一词疑有讹误,历来说法不一,此处仅保留原文不作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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