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克章第十二
《增删卜易》 · 第16章 / 共38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凡忌神、仇宜于逢克,月克、日克、动爻克用神、化回头克,此四者用神、元神俱逢一克,他处不见生扶者,则为凶兆。占吉事乐极生悲,占凶事须宜急急回避。
如卯月戊寅日占父官事已拟重罪得泽地萃卦变天火同人
父母未土ㄨ 父母戌土⚊
兄弟酉金⚊应 兄弟申金⚊
子孙亥水⚊ 官鬼午火⚊
妻财卯木ㄨ 子孙亥水⚊
官鬼巳火⚋世 父母丑土⚋
父母未土ㄨ 妻财卯木⚊
外卦未土父母,卯月克之,内卦亥卯未合成木局又相克制,月克日刑全无助,果至重刑。
同日妹占兄官事同此一案亦拟重罪得天地否变天水讼
父母戌土⚊应 父母戌土⚊
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 官鬼午火⚊
妻财卯木⚋世 官鬼午火⚋
官鬼巳火ㄨ 父母辰土⚊
父母未土⚋ 妻财寅木⚋
申金兄爻为用神,巳火鬼动,刑克申金,重罪定矣。幸喜辰日冲动戌土父母暗动生申,克处逢生,若有父母可以救之,后因父年八十,援例恩畱免死。
圣人作易,令人趋吉避凶,未卜而不知者,是大数也,卜之而神不告,亦大数也,旣已卜之,神已先吿之,明知故犯者,亦不可尽委之于数也、命也。
白话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凡是忌神、仇神,适宜遇到被克制。月建克、日辰克、动爻克用神、变爻化回头克,这四种克法中,用神、元神(即原神)只要遭遇其中任何一种克伤,而其他地方又看不到有生扶的力量,就是凶兆。(古书旧断)占问吉利之事则乐极生悲(古书旧断),占问凶险之事则应当赶紧设法回避。
例如卯月戊寅日,占问父亲官司之事,已经被拟定重罪,得泽地萃卦变天火同人卦。
父母未土ㄨ 父母戌土⚊
兄弟酉金⚊应 兄弟申金⚊
子孙亥水⚊ 官鬼午火⚊
妻财卯木ㄨ 子孙亥水⚊
官鬼巳火⚋世 父母丑土⚋
父母未土ㄨ 妻财卯木⚊
外卦未土为父母爻,卯月克制它;内卦亥、卯、未三合成木局,又对未土形成克制。月克、日刑,全然没有助力,结果确实判了重刑。(古书旧断)
同一天,妹妹为兄长占问官司之事,与上面是同一案件,也被拟定重罪,得天地否卦变天水讼卦。
父母戌土⚊应 父母戌土⚊
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 官鬼午火⚊
妻财卯木⚋世 官鬼午火⚋
官鬼巳火ㄨ 父母辰土⚊
父母未土⚋ 妻财寅木⚋
申金兄弟爻为用神,巳火官鬼爻发动,刑克申金,重罪已经确定了。(古书旧断)幸好逢辰日冲动戌土,父母爻暗动而生申金,这就是克处逢生,意味着有父母可以出面救助。后来因为其父年已八十岁,援引法律恩例,得以免除死罪。(古书旧断)
圣人创作《易》,是让人趋吉避凶的。没有去占卜因而不知道吉凶的,那是天命大数;占卜了但神灵不予告知的,也是天命大数;然而既然已经占卜了,神灵也已经事先昭告了,却仍然明知故犯的,那也不能把一切都推给命数和天命了。
注释
本章讲五行相克的基本次序与断卦中的应用。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是六爻判断吉凶的核心基础之一。
在断卦中,忌神和仇神被克是好事,说明不利因素受到压制。但如果用神或元神(即原神)遭受月建之克、日辰之克、动爻之克、或化回头克这四种克伤之一,同时卦中其他位置找不到生扶的力量,那就是凶兆。
野鹤老人用同一桩官司的两个卦作对比,非常直观。一人为父占讼,用神未土父母被卯月直接克制,又被内卦亥卯未三合木局围克,毫无救助,结果判了重刑。另一人为兄占同案,用神申金虽被巳火动克,但戌土父母爻可被辰日冲起暗动来生申金,形成「克处逢生」的格局,后来其八十岁老父援引法例获免。两卦对照清楚说明:有克无生则凶,克中见生则有转机。
末尾作者感慨:圣人作易是让人趋吉避凶,卦象已示警却不行动,不能全怪命数。这段话体现了野鹤老人的务实态度——占卜的意义在于提前应对,而非被动认命。占问刑讼之事,古人断法仅供理解思路,现实中务必以律师和司法程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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