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课·心镜袖中金
《六壬大全》 · 第198章 / 共427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心镜》
四课之中一克下,卦名元首是其格。臣忠子孝皆从类,忧喜因男非女人。上克下,事起于男子也。上即为尊下卑小,斯为正理悉皆真。官词先者皆为胜,后对之人理不伸。上克下利为客,争讼先起是客,后诉者是主。
《袖中金》
元首卦,尊制卑,贵制贱,占事多顺,忧喜皆实,皆以神将吉凶。凡事宜先,事起男子。然就以神将支干四时,以休旺年命三传推测,乃见吉凶。如一上克下为用,而上休囚死气,下却旺相、德合、岁月建,乃下返胜上。如正月甲寅日日上酉加之为用,虽是元首,奈酉金囚气,甲寅乃日建支辰,为日德禄,又旺气,下既得势,必不受制,则尊卑不顺,反乱之道也。如《心镜?占孕歌》曰:“用神克下生男子。”若执此例,不以上下胜负推之,第恐有误。昔越王有郑妃当产,于四月辛巳日子时,召范蠡占之,月将占加子时,用得巳加酉上克下,是旺火克死金,此上强下弱,故生男也。如秋月占得此课,则不然矣。切在参详,不可执一也。
白话
《心镜》:四课之中有一个上克下,卦名叫元首,就是这一格。臣忠子孝都各从其类,忧与喜都因男子而起,不是因女人(古书旧断)。上克下,事情起于男子。上就是尊,下就是卑小,这是正理,全都真实不虚。官事词讼,先告的一方都取胜,后面对质的人理屈不能伸(古书旧断)。上克下利于做客方,争讼中先起讼的是客,后诉告的是主。《袖中金》:元首卦,是尊制御卑、贵制御贱,占事多半顺遂,忧与喜都属实在,都要看神将的吉凶。凡事都宜占先,事情起于男子。然而还要就神将、支干、四时,用休旺、年命、三传去推测,才能看出吉凶(古书旧断)。如果一个上克下为发用,然而上面的神处休囚死气,下面的神却旺相、有德合、值岁月建,那就是下面反过来胜过上面。比如正月甲寅日,日上酉加于其上为发用,虽然是元首课,无奈酉金正当囚气,甲寅又值日建与支辰,为日德、日禄,又是旺气,下面既已得势,必定不受制约,那就是尊卑不顺、反乱之道(古书旧断)。又如《心镜·占孕歌》(此处原录作「《心镜?占孕歌》」,问号疑为整理或录入时的缺文标记,底本待核)说:「用神克下生男子(古书旧断)。」如果执定这一条,不用上下的胜负去推,只怕会有失误。书中相传,古时越王有位郑妃将要生产,在四月辛巳日子时,召范蠡来占,月将加于子时之上(此处原文作「月将占加子时」,「占」字疑为衍文,暂按字面),用神得到巳加酉一上克下,这是旺火克死金,属于上强下弱,所以生男(古书旧断)。如果在秋月占得这一课,那就不一定如此了(古书旧断)。关键在于仔细参详,不可执定一端。
注释
这一条先录《心镜》的歌诀,再录《袖中金》的发挥,两处合起来讲元首课的性情与它的限度。《心镜》歌诀四句,把元首课的核心说得很紧凑:四课中一上克下即元首;事起于男子,忧喜由男子而来;上尊下卑是正理;官讼先告者胜、后对者理不伸。其中「利为客」一语很要紧,在本段争讼解释中,先起讼者称客、后诉者称主,所以元首占事主张先发制人,不宜后应。《袖中金》则专讲变例,它先肯定元首大体多顺,随即强调仍须以神将、支干、四时、休旺、年命、三传逐层推测,不能只凭课名。它所举的正月甲寅日酉加发用一例,是典型的「名是元首而实不吉」:酉金在正月处囚气,甲寅又值日建、日德、日禄、旺气,下强上弱,上虽欲制下而下不受制,于是转为尊卑不顺。后面又引《心镜·占孕歌》「用神克下生男子」一条,紧接着举越王郑妃产子为例,并补一句秋占则不然,用意与《订讹》相同,都是告诫学者不可执一(此为古代占孕旧说,不可用于现实胎儿性别或妊娠结果判断)。读这一段要留意:书中「事起男子」「臣忠子孝」「贵制贱」这类说法,是古代宗法社会的语汇,今天转述时取其「事由主动一方而起、宜先不宜后」的含义即可,不必按字面理解尊卑。现代常见解读:今人用元首课,多取其顺遂主动的基调,但仍以神将旺衰为最终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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