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真篇

《神峰通考》 · 第142章 / 共170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相生者,余一生木,余二生土,余三生火,余四生水,余五生金,且如甲子乙丑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数,外有十五数,以二五除了一十,余数得五,属土,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又如丙寅丁卯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数,外有二十三数,以四五除了二十,余剩得三属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余者依此。岂得有金在海中,火在炉中之说,世有不肖之术,未遇明师道听途说,错论古道,迷误后人,焉能中理。故将甲子乙丑金喻,子丑近北方坎水之地,为海中金。丙寅丁卯火,喻寅卯,近东方生火之地,如炉火之说。自娄景先生以前,并无金在海中火在炉中。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运纳音,专以生日天元为主,配合八字干支,并支中所藏人元,或当生为财为官,为祸为福。依此参详人命,贵贱得失荣枯贤愚可知矣。

或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富贵相同者。以甲子年生,便为本命忌日之戒。

世之谈三命者,皆以古法,往往多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用胎元小运纳音为论,似水之涣漫,而无所归矣,富贵有相同者谬矣。故子平之法,专以生日天元为主,日下支辰为妻宫,生年为本命根基,又为祖上田宅之宫。如甲子生,便为本命太岁之尊神,忌生日支干与太岁冲并战斗克害,名为主本不和。则人生来不靠祖业田宅,暌败宗亲,应难倚依。若生月时中,与本命干支会合入局,或遇财官贵气,则生平当有祖宗田宅,兹其丰厚,声誉之美也。

以月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断。

月为兄弟之宫,如男取比和同干,便为兄弟之星,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为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为兄姐,若临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论。谓酉月火死,戌月火之墓,亥月火绝气,子月火怀胎,故言兄弟不得力之断。其余依此,万无一失。

或日为妻,如在空刑克杀之地,言克妻妾之断。

论妻妾者,以生日支辰,为妻妾之星。无所克之物为上,若在空刑克害之地,则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

或时为子息,临死绝之乡,言子少之断。

论子息多少者,当以生时为子息宫。男取克干为子息星,女取干生为子息星。若临死墓胎绝衰病之地,子息甚少。

如男命六乙日申时生,当有子息多。乙木以庚金为子生子息。申时乃金之分野,庚金建禄之乡,故言子多者也,若生子丑寅卯辰巳午时,为子息极少之断,谓居墓死绝胎克害受制之乡。或四柱之中有刑破克害损子,时中定是晚年少子嗣,不然迟矣。纵有亦须僧道过房,贫贱夭折,螟蛉出祖之辈也。

论命皆非人之可为,造物阴阳之所致。后世术士,不知斯理,而僭乱于俗,故不可言传,当考幽微之妙矣。

前篇论生年,为祖上父母,世代宗派盛衰之宫,切忌四柱中有刑冲破害之物。伤于生年,应主祖宗暌败,根基虽有,亲荫无倚也。以生月为兄弟之宫,若比和者,兄弟之星也。若临死绝墓胎之月,言兄弟不得力也。以日辰为妻妾宫,若临空刑克害之地。言克妻妾也。以时为子息之星,子星若临绝死墓之乡,言子息少之断。

白话

五行相生的算法,余数是一则生木,余数是二则生土,余数是三则生火,余数是四则生水,余数是五则生金,比如甲子乙丑这四个字,天干地支相加共减去三十四这个数,外面还有十五这个数,用二个五减去一十,余数得到五,属土,土能够生金,这就是甲子乙丑金的来历。又比如丙寅丁卯这四个字,天干地支共减去二十六这个数,外面还有二十三这个数,用四个五减去二十,余下剩得三,属木,木能够生火,这就是丙寅丁卯火的来历。其余的都依照这个方法推算。怎么会有金在海中、火在炉中的说法呢,世上有不贤明的算命术士,没有遇到高明老师,只是道听途说,错误地谈论古人的道理,迷惑误导后代的人,这怎么能符合命理呢。所以把甲子乙丑金作为比喻,子、丑靠近北方坎水的位置,就称为海中金。丙寅丁卯火,是比喻寅、卯靠近东方生火的位置,所以有炉火的说法。自娄景先生以前,并没有金在海中、火在炉中的说法。子平命理的方法不使用胎元、小运和纳音,专门以出生的日子天干为主,配合八字的干支,以及地支中所暗藏的人元,看遇到当生之字是作为财星还是作为官星,是带来灾祸还是带来福气。依照这个方法来详细参断人的命局,一个人地位的尊卑贵贱、得失、荣华与枯槁、贤能与愚笨就可以知道了(古书旧断)。

如果以出生的年份为主,那么万亿同年出生者富贵情形都相同了(此处为反面驳论大意,即以年为主会导致同年生者同命之谬)。以甲子年出生的人,便为本命忌日之戒(此句与上文脱节,「忌日之戒」义不明,疑有脱讹,暂按字面单独保留)。

世上谈论三命的人,都是用古法,往往多是以出生的年份为主(此处「则可知万亿」与前段重出,疑有衍文或脱字,暂按字面),用胎元、小运、纳音来论断,这就好像水流散漫,而没有归宿了,认为富贵有相同的,那是荒谬的。所以子平命理的方法,专门以出生的日干为主,日干下面的地支为妻妾宫,出生的年份为本命的根基,又作为祖上的田宅宫。比如甲子年出生的人,便以本命太岁为尊神,忌讳出生的日子干支与太岁发生冲并、战斗、相克、相害,这叫作主本不和。那么这人一生下来就不能依靠祖宗的产业和田宅,会败坏背离宗亲,应该难以有所倚靠(古书旧断)。如果在出生的月份和时辰中,与本命的干支会合成为格局,或者遇到财星官星等贵气,那么一生之中应当会有祖宗的田宅,财富也会丰厚,还有美好的声誉(古书旧断)。

以出生的月份作为兄弟宫,比如丙丁火日主生在酉、戌、亥、子等月份,就断言兄弟不能带来帮助力(古书旧断)。

出生的月份是兄弟宫,比如男命选取比和也就是同类的天干,就是兄弟星,就好像六丙日出生的人,把丁火作为弟妹,六丁日出生的人,把丙火作为兄长和姐姐,如果临近酉、戌、亥、子等月份,就论断兄弟不能带来帮助(古书旧断)。这是说酉月火处于死地,戌月是火的墓库,亥月火气绝,子月火处于怀胎状态,所以断言兄弟不能带来帮助(古书旧断)。其余的都按照这个道理推断,绝对万无一失(古书旧断)。

有的以出生的日子作为妻妾宫,如果日支处于空亡、相刑、相克、杀(「杀」与下文「害」相异,疑有传抄讹误;未据版本不确定为七杀)的位置,就断言会克伤妻子和妾室(古书旧断)。

论断妻妾情况的,以出生的日子地支,作为妻妾星。没有克制它的五行为上等,如果在空亡、相刑、相克、相害的位置,那么就会克妻妾,不然就会重婚再次娶妻(古书旧断)。

有的以出生的时辰作为子息宫,如果时辰面临死、绝的位置,就断言子嗣很少(古书旧断)。

论断子嗣多少的,应当以出生的时辰作为子息宫。男命取克制日干的天干作为子息星,女命取日干所生的天干作为子息星。如果处于死、墓、胎、绝、衰、病的位置,子嗣就会非常少(古书旧断)。

比如男命六乙日逢申时出生,应当是子嗣多(古书旧断)。乙木把庚金作为子,生育子息——庚金克制乙木日干,正合上文「男取克干为子息星」之义。申时是金的分野,是庚金建立临官禄神的位置,所以断言子嗣多(古书旧断),如果生在子、丑、寅、卯、辰、巳、午时,就断言子嗣极少(古书旧断)(此处所列时支与前文采用的庚金十二长生位置并不完全相合,原文有疑,应照录存疑,不能整理成统一旺衰规则),这是说庚金处在墓、死、绝、胎、克、害受制约的位置。或者四柱八字之中有相刑、相破、相克、相害损害子息星的,时辰中必定代表晚年缺少子嗣,不然就是得子很晚(古书旧断)。纵然有子,也旧断为或出家为僧道,或过房于他支,或贫贱夭折,或为螟蛉、出祖之类(“螟蛉”“出祖”分别指抱养他姓之子与离开本宗)(古书旧断)。

论断命运都不是人为可以决定的,而是造物主阴阳之气所导致的(古书旧断)。后代的术士,不知道这个道理,而向世俗僭越胡乱说,所以不能用言语妄传,应当考察其中幽暗微妙的奥妙。

前面的篇章论述出生的年份,是祖上、父母,以及世代宗族派系兴盛衰败的宫位,最忌讳四柱八字中有相刑、相冲、相破、相害的五行。如果伤害了出生的年份,应当主祖宗败落,根基虽然有,但亲人的荫庇无法倚靠(古书旧断)。以出生的月份作为兄弟宫,如果天干比和的,就是兄弟星。如果面临死、绝、墓、胎等月份,就断言兄弟不能带来帮助(古书旧断)。以出生的日子地支作为妻妾宫,如果面临空亡、相刑、相克、相害的位置。就断言会克伤妻子和妾室(古书旧断)。以时辰作为子息星,子星如果面临绝、死、墓等位置,就断言子嗣少(古书旧断)。

注释

本篇文字首先批驳了当时世俗盲目崇拜纳音算命法的风气。前一段借大衍之数的算式,说明「海中金」「炉中火」这些纳音名号只是用五行生克和方位打的比方,不能望文生义地当成真金真火。本篇作者明确主张子平法不用胎元、小运、纳音论命,而以生日天元及四柱干支、人元为主,并批评望文解释纳音名号的做法;如果像古法那样只看生年,就会出现同年万亿人同命的荒谬结论。接着,文章系统梳理了四柱宫位的含义:年柱看祖上根基,忌冲克;月柱看兄弟星所处状态,临死墓绝则兄弟助力较弱;原书称日支为「妻妾宫」,现代中性表述可称配偶宫或婚姻宫,同时保留原称以便文献理解,怕空亡刑克;时柱为子息宫,配合男女命各自的子息星——男命以克制日干者(即官杀)为子息星,女命以日干所生者(即食伤)为子息星——原书以乙日申时为子星得禄而多子的个例,并以死墓胎绝衰病等地论子少;是否可推广为一般旺相规则,应另作现代常见解读。现代常见解读:纳音与子平法可视为不同的预测传统,分开研究;四柱宫位的划分和星宫结合的断法,是后世八字学中最基础的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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