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元理消息赋(六)

《神峰通考》 · 第148章 / 共170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甲寅 癸酉 乙酉 乙酉 此造乙木身弱,喜得四柱无一倚靠之神,地支三重酉,只作得从煞看,故富贵也,位至三公太保。

财多逢财,运逢化杀生灾。

注释:凡局财多,岁运见财者,谓之财化煞凶也。

印多无印,运忌比劫旺地。

注释:凡印绶多得地者,最不宜比肩劫财身旺地。诗云:印绶不以无根,论比劫相逢总不宜。运行财地并比劫,命行值此主伤悲。

又云:印绶不喜行临官,帝旺逢之亦不欢。运行身旺地,未可许荣昌,最喜官煞也。

八字得局失垣,平生不遇。

注释:凡木逢亥卯未,金逢巳酉丑之类,乃得局。若木局秋生,金局夏生,岂不失垣乎,主平生不遇。

壬申,癸丑,壬子,甲辰 此八字申子辰会水局,而生于丑月,失垣也。其人心胸茅塞,名利无成,行午运冲日干不禄。

四柱归垣得局,早岁轩昂。

注释:凡木局春生,火局夏生,金局秋生,水局冬生,土生四季月,皆为归垣得局,富贵无疑矣。

癸亥木 乙卯木 乙未木 壬午木 曲直格。

癸酉金 乙丑金 庚辰金 辛巳金 从革格。

壬寅火 丙午火 丙戌火 甲午火 炎上格。

庚午水 甲申水 壬子水 甲辰水 润下格。

木逢类象,荣贵高迁。

注释:如甲乙天干,生于春月,地支值寅卯辰全,而无间断破害,必主荣贵。惟怕引至时上,为死绝之乡则不吉。

癸卯 甲寅 甲辰 乙亥 此造木生春月,四柱纯全旺,又非死绝乡,故官至御史。

命用枭神,富家营造。

注释:如甲用丙为食神,而丙来生戊土,则戊乃甲之财也。夫丙既为甲之食神,则为丙之枭神,而丙受甲之役使也。

庚子 戊寅 壬子 壬寅 此造壬生庚为偏印,寅为财食,故壬子生寅木,而为庚之财也,却赖庚金生身,故为富家掌财也。

财官俱败者死。

注释:凡命以官与财为用者,俱要行财官旺乡为福。如行败地,谓之禄马衰,主死。

戊子 丙辰 癸巳 庚申 此造癸用戊官丙财,得禄于己,运行方受赦令,行酉运不禄。

食神逢枭者凶。

注释:凡食神为福者,柱中不要枭神。如岁运又见枭神,轻而灾咎,重则损神。

甲辰 丙寅 壬子 辛亥 此造甲木食神得禄,造化可取,不合身坐刃地,会水局。夺了丙火财星,行庚午运,食神被伤,而一贫彻骨。

归禄有财而获福。

注释:凡归禄格无官星者,号曰青云得路,本用财也,固喜伤官食神生财为贵。

壬寅,辛亥,壬寅,辛亥,此造以寅中丙火为福,而身旺敌财,喜行东方之地,极贵。

白话

甲寅 癸酉 乙酉 乙酉,此造乙木身弱,喜得四柱无一倚靠之神,地支三重酉,只作得从煞看,故富贵也,位至三公太保(古书旧断)。财多逢财,运逢化杀生灾(古书旧断)。注释:凡局财多,岁运见财者,谓之财化煞凶也(古书旧断)。原文作「印多无印」(疑有关键讹脱,暂不据此建立格局规则),运忌比劫旺地(古书旧断)。注释:凡印绶多得地者,最不宜比肩劫财身旺地,诗云印绶不以无根(原文作「不以无根」,文义不畅,疑有异文,未校本前不径改),论比劫相逢总不宜,运行财地并比劫,命行值此主伤悲,又云印绶不喜行临官,帝旺逢之亦不欢,运行身旺地,未可许荣昌,最喜官煞也(古书旧断)。八字得局失垣,平生不遇(古书旧断)。注释:凡木逢亥卯未,金逢巳酉丑之类,乃得局,若木局秋生,金局夏生,岂不失垣乎,主平生不遇(古书旧断)。壬申 癸丑 壬子 甲辰,此八字申子辰会水局,而生于丑月,失垣也,其人心胸茅塞,名利无成,行午运冲日干(按通常干支体系,午冲子日支,不存在「午冲壬日干」;原注疑误)不禄(古书旧断)。四柱归垣得局,早岁轩昂(古书旧断)。注释:凡木局春生,火局夏生,金局秋生,水局冬生,土生四季月,皆为归垣得局,富贵无疑矣(古书旧断)。癸亥木 乙卯木 乙未木 壬午木(此处行尾五行字样按原文照录,显系对应曲直、从革、炎上、润下之类象标记,不作纳音解释),曲直格(古书旧断)。癸酉金 乙丑金 庚辰金 辛巳金,从革格(古书旧断)。壬寅火 丙午火 丙戌火 甲午火,炎上格(古书旧断)。庚午水 甲申水 壬子水 甲辰水,润下格(古书旧断)。木逢类象,荣贵高迁(古书旧断)。注释:如甲乙天干,生于春月,地支值寅卯辰全,而无间断破害,必主荣贵,惟怕引至时上,为死绝之乡则不吉(古书旧断)。癸卯 甲寅 甲辰 乙亥,此造木生春月,四柱纯全旺,又非死绝乡,故官至御史(古书旧断)。命用枭神,富家营造(古书旧断)。注释:如甲用丙为食神,而丙来生戊土,则戊乃甲之财也,夫丙既为甲之食神,则为丙之枭神,而丙受甲之役使也(此段存在主宾指代或脱讹,待底本校勘,暂不整理成确定的「用枭神」规则)(古书旧断)。庚子 戊寅 壬子 壬寅,此造壬生庚为偏印,寅为财食,故壬子生寅木,而为庚之财也,却赖庚金生身,故为富家掌财也(古书旧断)。财官俱败者死(属于古代死亡断语,古书旧断)。注释:凡命以官与财为用者,俱要行财官旺乡为福,如行败地,谓之禄马衰,主死(属于古代死亡断语,古书旧断)。戊子 丙辰 癸巳 庚申,此造癸用戊官丙财,得禄于己(原文作「己」,疑为「巳」;按戊禄在巳及本造日支癸巳理解较通,不得静默改字,暂按字面译),运行方受赦令(该句有脱讹嫌疑,现阶段只照录字面,不据此推定具体方位),行酉运不禄(属于古代死亡断语,古书旧断)。食神逢枭者凶(古书旧断)。注释:凡食神为福者,柱中不要枭神,如岁运又见枭神,轻而灾咎,重则损神(古书旧断)。甲辰 丙寅 壬子 辛亥,此造甲木食神得禄,造化可取,不合身坐刃地,会水局,夺了丙火财星,行庚午运,食神被伤,而一贫彻骨(古书旧断)。归禄有财而获福(古书旧断)。注释:凡归禄格无官星者,号曰青云得路,本用财也,固喜伤官食神生财为贵(古书旧断)。壬寅 辛亥 壬寅 辛亥,此造以寅中丙火为福,而身旺敌财,喜行东方之地,极贵(古书旧断)。

注释

这一节讲格局与用神:原书首例按从煞论,并旧断其位至三公太保;原书分别旧断财多再逢财为凶、得局失垣为不遇、归垣得局为富贵(古书旧断)。本段列曲直、从革、炎上、润下四类格局,木逢类象容易荣贵;原书另举一例论枭神、财食与掌财之关系,但原注指代较晦,不宜概括成用枭神即可掌财;财官俱败者死,食神逢枭者凶,归禄有财获福。书中举壬申水局失垣则名利无成,另举癸卯、甲寅、甲辰、乙亥一造,原注旧断官至御史。现代常见解读:涉及“不禄”“死”“一贫彻骨”等处境与寿命断语,古人系据命理推演,现实若有健康或生计困扰,应就医或咨询专业,不可归因于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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