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归禄必须贫

《神峰通考》 · 第149章 / 共170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无财归禄必须贫

注释:凡归禄格无官煞,又无财星,不入他格,贫命也。

辛丑 庚子 壬申 辛亥 此命无财可倚,而金水太旺,运行西方,卖尽田园而贫。

太岁忌逢战斗。

注释:此日犯岁君也,若为用神者无咎,如壬日以丙火为财,柱中原有财,虽犯太岁,反为吉也。

羊刃不喜刑冲。

注释:凡羊刃而无杀制者,逢羊刃岁君而多凶。若无财者轻,有财者重,更带伤官冲刑战斗,主祸不浅。

岂知遇正官,却无俸禄。

注释:如甲用辛为官,以物元推之,甲乃阳木,辛乃阴金,不能克之,以成其器也。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丑 此造用丁为官,禄于午,惜乎无财,官无生意,行西北方运,财官皆背,名利俱无。

盖缘逢七煞,乃有声名。

注释:夫七煞乃权也。以五行之理推之,煞即正官之用,如庚金制甲,甲制戊土之类。如时上贵格,而无损坏,乃一品宰相。

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 此造源远命,拜将封王,一位贵格也。

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从得化,显达功名之士。

注释:夫不从不化者,最怕伤了贵气。若得化得从者,其功必显达也。

甲午 丁卯 壬申 乙巳 此造丁化壬木,二月得令,惜乎壬水自坐长生持势,巳申类金局以克木,化木不成,又支元刑冲,乃下造也。辛亥 辛丑 丙子 己亥 此造地支亥子丑,类成水局而化,有所贵,故贵。此翰林方状元命。

化成禄旺者生。

注释:凡化成造物者,要行本禄旺运,如戊癸化火局,要行南方运。

化成禄绝者死。

注释:凡化成局者,最怕行禄绝马衰之运。如戊癸化火行水乡,丁壬化木行金乡,轻则残废,重则伤生。

处僧道之首,用煞反轻。

注释:夫煞,乃权星也。若身旺杀轻者,必为僧道之首。或入格清则贵而富,必是天师。

受宪台之职,偏官得地。

注释:凡煞有制伏,刑冲有用,财食兼备,必受宪台之职。

生地相逢,壮年不禄。

注释:如八字已旺,再行归禄生地。经云金刚太强,自刑其身。木落归根,水流趋东,则为自刑。如庚辛用丙丁为官,甲木为财,火木至申酉死绝,财官俱败,用神被伤,故壮年不禄也。

时归败绝,老后无终。

注释:凡命以年为祖宗,月为父母,日为己身,日支为妻妾,时为子息。又月为初主,日为中主,时为未主,时归败地,主晚损子息。

己酉 丙子 丙寅 辛卯 此造先贵后贱,盖丙前逢官,后归败地,又子卯相刑,失其官显,故先贵后贱,而子癸生乙木,盗官之气也。

财逢旺人多富。

注释:如甲乙生人,用戊己为财,八字有火局,则财神有气,或运行南方及长生之地,必发福。

官遇长生命必荣。

注释:如丁日干,以壬水为官,四柱得壬申字,即官长生也,其命必荣达。

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绝嗣。财临煞地,父死而不归家。

若能观览熟读详玩,贵贱万无一失。

注释:辛金以火为子,酉时乃火死地,有丙字合,化水克火,主无嗣。庚午有甲申字财临杀,主父死,子客在外。

五行生克赋

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万象宗焉。

白话

无财归禄必须贫(古书旧断)。注释:凡归禄格无官煞,又无财星,不入他格,贫命也(古书旧断)。辛丑 庚子 壬申 辛亥,此命无财可倚,而金水太旺,运行西方,卖尽田园而贫(古书旧断)。太岁忌逢战斗(古书旧断)。注释:此日犯岁君也,若为用神者无咎,如壬日以丙火为财,柱中原有财,虽犯太岁,反为吉也(古书旧断)。羊刃不喜刑冲(古书旧断)。注释:凡羊刃而无杀制者,逢羊刃岁君而多凶,若无财者轻,有财者重,更带伤官冲刑战斗,主祸不浅(古书旧断)。岂知遇正官,却无俸禄(古书旧断)。注释:如甲用辛为官,以物元推之(原文如此,疑有讹字或异文,未据底本不改),甲乃阳木,辛乃阴金,不能克之,以成其器也(古书旧断)。戊辰 戊午 庚辰 丁丑,此造用丁为官,禄于午,惜乎无财,官无生意,行西北方运,财官皆背,名利俱无(古书旧断)。盖缘逢七煞,乃有声名(古书旧断)。注释:夫七煞乃权也,以五行之理推之,煞即正官之用,如庚金制甲,甲制戊土之类,如时上贵格,而无损坏,乃一品宰相(古书旧断)。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此造源远命,拜将封王,一位贵格也(古书旧断)。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古书旧断)。得从得化,显达功名之士(古书旧断)。注释:夫不从不化者,最怕伤了贵气,若得化得从者,其功必显达也(古书旧断)。甲午 丁卯 壬申 乙巳,此造丁化壬木,二月得令,惜乎壬水自坐长生持势,巳申类聚成金局来克制木(此处原文作「巳申类金局」,与通行三合、六合体系不合,或属本书特殊取法或有讹文,暂不可当作标准金局规则),化木不成,又支元刑冲,乃下造也(古书旧断)。辛亥 辛丑 丙子 己亥,此造地支亥子丑,类成水局而化,有所贵,故贵,此翰林方状元命(古书旧断)。化成禄旺者生(古书旧断)。注释:凡化成造物者,要行本禄旺运,如戊癸化火局,要行南方运(古书旧断)。化成禄绝者死(属于古代死亡断语,古书旧断)。注释:凡化成局者,最怕行禄绝马衰之运,如戊癸化火行水乡,丁壬化木行金乡,轻的就会残废(属于古代伤残断语,古书旧断),重的就会伤及生命(属于古代死亡断语,古书旧断)。处僧道之首,用煞反轻(古书旧断)。注释:夫煞,乃权星也,若身旺杀轻者,必为僧道之首,或入格清则贵而富,必是天师(古书旧断)。受宪台之职,偏官得地(古书旧断)。注释:凡煞有制伏,刑冲有用,财食兼备,必受宪台之职(古书旧断)。生地相逢,壮年不禄(属于古代死亡断语,古书旧断)。注释:如八字已旺,再行归禄生地,经云金刚太强,自刑其身,木落归根,水流趋东,则为自刑,如庚辛用丙丁为官,甲木为财,火木至申酉死绝,财官俱败,用神被伤,故壮年不禄也(属于古代死亡断语,古书旧断)。时归败绝,老后无终(属于古代死亡断语,古书旧断)。注释:凡命以年为祖宗,月为父母,日为己身,日支为妻妾,时为子息,又月为初主,日为中主,时为未主(「未主」疑为「末主」之讹,暂存原字),时归败地,主晚损子息(古书旧断)。己酉 丙子 丙寅 辛卯,此造先贵后贱,盖丙前逢官,后归败地,又子卯相刑,失其官显,故先贵后贱,而子癸生乙木,盗官之气也(古书旧断)。财逢旺人多富(古书旧断)。注释:如甲乙生人,用戊己为财,八字有火局,则财神有气,或运行南方及长生之地,必发福(古书旧断)。官遇长生命必荣(古书旧断)。注释:如丁日干,以壬水为官,四柱得壬申字,即官长生也,其命必荣达(古书旧断)。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绝嗣(此条赋句与原注推演关系较曲折,原文照录,暂不据注释改赋句)(古书旧断)。财临煞地,父死而不归家(古书旧断)。若能观览熟读详玩,贵贱万无一失(古书旧断)。注释:辛金以火为子,酉时乃火死地,有丙字合,化水克火,主无嗣,庚午有甲申字财临杀,主父死,子客在外(古书旧断)。五行生克赋。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万象宗焉。

注释

这一节讲归禄、从化、化气与六亲:无财归禄多半主贫,太岁战斗、羊刃刑冲多凶,遇七煞反易有声名,得从得化往往显达、不从不化容易淹留;化成禄旺则生、禄绝则死,身旺杀轻可为僧道之首,偏官得地受宪台之职;生地相逢壮年不禄,时归败绝老后无终;财旺人富、官遇长生较易得荣。这些是对贫富贵贱与六亲的推论。现代常见解读:僧道、天师、宪台均属古代社会身份或官职取象,不应用于现代职业、宗教身份预测。涉及“无嗣”“父死”“壮年不禄”等身体与亲缘断语,古人系据命理推演,现实若有生育、健康或家庭困扰,应就医或咨询专业,不可归因于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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