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生克赋(一)
《神峰通考》 · 第150章 / 共170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太易生水,未有气也。太初生火,有气未有体也。太始生木,有形未有质也。太素生金,有质未有体也。太极生土,形质具有也。此乃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之初。所以五行之生,水数一,火数二,木数三,金数四,土数五,五行即成质,而太极既混沌,一判胚胎,胎轻清为天,重浊为地。二气相成,化而成天,且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民鱼龙禽兽,万物宗之而生是也。
有阴阳变化之机,时候浅深之用。
以地为阴,以天为阳,言阴阳交合,而能生物。如人之妇与夫合,而生子,谓之变化之机。时谓四时,而分春夏秋冬,以三时为一春,三时为一夏,三时为一秋,三时为一冬,一时为三个月,以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一时有八刻,每时初刻,初一刻之分,故有浅深。候乃五日一候,每月三十日,分作六候,一年共计七十二候,如正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陟负冰,獭祭鱼,雁北归,草木萌动之类是也。故有浅深用之。
故金木水火土原无主形,生克制化,理取不一。
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能生水,此生生不绝之义。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能克火,火能克金,此取制化之义。虽无形之可观。其变化之理无穷。
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长濡。
木之枯者,谓之死。赖水生之,得沾濡泽,可以复生。假若逢金则剥削矣,逢火则焚尽矣,得水济之,逢春则荣。故云偏宜活水。理亦然矣。
譬若顽金,最喜洪炉火段。
庚辛金生于秋月,无火制伏者,谓之顽金。夫金之质,木坚刚之物。人禀之性主义,有刚果毅然卓立。若要成器,必得洪炉丙丁之火,锻炼操持成物,方能用之于世。如无丙丁制之,俗云一块死铁,不堪用也,故曰顽金。
太阳火忌林木为雠。
太阳,日也,属火,居午位。为人君之德,诸星不敢犯,惟忌木星,春夏之木为林木也,正谓春生夏长,木之茂盛,蔽日之光,故云:忌林木为雠。若夫秋木调零,冬木全落,其叶不能蔽日之光,此言丙火生于春夏,遇木盛者忌之,秋冬不忌。
梁栋材求斧斤为友。
甲木,为梁栋木也。夫梁栋之木,必得斧斤斫削雕刻,然后方可成器。斧斤者,庚金也,以斧斤喻之,而取象也。此言甲木生春。须得庚金剥削,然后有贵。若生于秋,则太过,恐伤之不为贵矣。且主筋疼骨痛之病。
水隔火不能熔金。
夫金生于秋,栖身旺之地,难得丙火以陶熔,方可成器而贵。四柱又见壬水,以克其火,则火不能熔金,使其金仍为坚刚之气,亦不可以言贵。若无羁绊,当为从化而论可也。
金沉水岂能克木。
且如甲木喜庚金为煞,若有金,又在申子辰之局,谓之金沉水底,水盛金沉,安能克其木哉?此为遇而不遇之象也。
活木忌埋根之铁。
活木,无根之木,阳木也。若遇金旺有根。即能伤木,则自身受制于人,岂得为福哉,若有丙火制金,可以言福。
死金嫌盖项之泥。
此言金质之弱,人遇土多,是谓土重而金遭埋没之故。如以金为日主,岁月时又见戊己,支中又逢辰戌丑未之方是也。此象主一生被人压伏,未可以通达断之。
甲乙欲成一块,须知穿凿之功。
白话
太易生水,未有气也,太初生火,有气未有体也,太始生木,有形未有质也,太素生金,有质未有体也,太极生土,形质具有也,此乃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之初,所以五行之生,水数一,火数二,木数三,金数四,土数五,五行即成质,而太极既混沌,一判胚胎,胎轻清为天(原文第二个“胎”字语意突兀,疑为“其”或“体”之讹,暂照字面直译),重浊为地,二气相成,化而成天,且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民鱼龙禽兽,万物宗之而生是也(古书旧断)。有阴阳变化之机,时候浅深之用(古书旧断)。以地为阴,以天为阳,言阴阳交合,而能生物,如人之妇与夫合,而生子,谓之变化之机,时谓四时,而分春夏秋冬,以三时为一春,三时为一夏,三时为一秋,三时为一冬,一时为三个月(原文此段时、月用字互相抵牾,暂不据此重建历法制度),以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一时有八刻,每时初刻,初一刻之分,故有浅深,候乃五日一候,每月三十日,分作六候,一年共计七十二候,如正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陟负冰,獭祭鱼,雁北归,草木萌动之类是也,故有浅深用之(古书旧断)。故金木水火土原无主形,生克制化,理取不一(古书旧断)。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能生水,此生生不绝之义,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能克火,火能克金,此取制化之义,虽无形之可观,其变化之理无穷(古书旧断)。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长濡(古书旧断)。木之枯者,谓之死,赖水生之,得沾濡泽,可以复生,假若逢金则剥削矣,逢火则焚尽矣,得水济之,逢春则荣,故云偏宜活水,理亦然矣(古书旧断)。譬若顽金,最喜洪炉火段(原文作“火段”,疑为“火煅”或相关异文,未校本暂照字面,古书旧断)。庚辛金生于秋月,无火制伏者,谓之顽金,夫金之质,木坚刚之物(此处原文“木”疑为“本”之讹,暂按字面照录),人禀之性主义(人禀金性,则以义为其性德取象,此为古代五行配五常之说),有刚果毅然卓立,若要成器,必得洪炉丙丁之火,锻炼操持成物,方能用之于世,如无丙丁制之,俗云一块死铁,不堪用也,故曰顽金(古书旧断)。太阳火忌林木为雠(古书旧断)。太阳,日也,属火,居午位,为人君之德,诸星不敢犯,惟忌木星,春夏之木为林木也,正谓春生夏长,木之茂盛,蔽日之光,故云忌林木为雠,若夫秋木调零,冬木全落,其叶不能蔽日之光,此言丙火生于春夏,遇木盛者忌之,秋冬不忌(古书旧断)。梁栋材求斧斤为友(古书旧断)。甲木,为梁栋木也,夫梁栋之木,必得斧斤斫削雕刻,然后方可成器,斧斤者,庚金也,以斧斤喻之,而取象也,此言甲木生春,须得庚金剥削,然后有贵(古书旧断),若生于秋,则太过,恐伤之不为贵矣(古书旧断),且主筋疼骨痛之病(此处为疾病断语,古书旧断)。水隔火不能熔金(古书旧断)。夫金生于秋,栖身旺之地,难得丙火以陶熔,方可成器而贵(古书旧断),四柱又见壬水,以克其火,则火不能熔金,使其金仍为坚刚之气,亦不可以言贵(古书旧断),若无羁绊,当为从化而论可也(古书旧断)。金沉水岂能克木(古书旧断)。且如甲木喜庚金为煞,若有金,又在申子辰之局,谓之金沉水底,水盛金沉,安能克其木哉,此为遇而不遇之象也(古书旧断)。活木忌埋根之铁(古书旧断)。活木,无根之木(原文“活木,无根之木”与通行术语相悖,疑有脱讹或此本另有特殊定义,未校本前不可据此建立术语规则),阳木也,若遇金旺有根,即能伤木,则自身受制于人,岂得为福哉,若有丙火制金,可以言福(古书旧断)。死金嫌盖项之泥(“盖项”原文如此,疑与“盖顶”义近,未经版本校勘不改字,古书旧断)。此言金质之弱,人遇土多,是谓土重而金遭埋没之故,如以金为日主,岁月时又见戊己,支中又逢辰戌丑未之方是也,此象主一生被人压伏,未可以通达断之(此处为遭遇旧断,古书旧断)。甲乙欲成一块,须知穿凿之功(古书旧断)。
注释
《五行生克赋》首论宇宙生成:太易生水、太极生土等,言天地交合万物生;次论五行生克制化。接着以死木活水、顽金洪炉、水隔火不熔金、死金嫌盖项之泥等物象,阐述五行制化的妙用。原文不仅讲五行哲理,还在原注中由物象引申出人身疾病(如「筋疼骨痛」)、贵贱遭遇(如「一生被人压伏」)的判断。现代常见解读: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极配五行属于传统术数宇宙生成框架,并非现代自然科学描述。原文中的吉凶贵贱断语均属古代命理模型建构,今日可作传统文化与哲理理解看待。若遇真实健康不适请就医,不要将古书断语视为对人生的确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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