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官说

《渊海子平》 · 第15章 / 共93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

伤官若论财,见祸不轻来。

伤官若用印,剋杀不如刑。

伤官若论财,带合有声名。

伤官用财,不宜印乡。

伤官见官,印运不妨。

杂气财官,印俱不忌。

两戊合一癸,得再嫁。

妻财受剋,生子不育。

印绶比肩,不忌财乡。

印绶多根,身旺必贫。

印绶被伤,剋父母。

官杀混杂,剋父母。

财多身弱,剋父母。

干与支同剋妻。

辛卯、戊寅不怕杀多。

女命比肩,即姊妹贪合,多谎诈。

财有劫,不怕露就杀。

火命人最好,月支属火,干头有木提出火矣!

癸酉弱格,见杀必凶。

官贵太盛,旺处必倾。

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时,不怕官杀混杂;阳干方论,阴干不取。

子怕寅午火,不怕水。寅木不怕金。巳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午火不怕水。未同申金不怕水。己土戌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五月不怕杀。

四柱元有病,要去病;不去病不发。

白话

伤官如果已经伤尽了官星,反而喜欢见到官星。

伤官若论及财星,见到灾祸来得不轻(古书旧断)。此句简奥,具体句义须结合不同版本。

伤官若取印为用,原诀又说「克杀不如刑」;其中「刑」与「克杀」如何对举,文义不明,待校。

伤官若论及财星,带着合局就有声名。

伤官格用财星的,不宜走印绶之运。

伤官见到官星的格局,走印运就不妨碍。

原文作「杂气财官,印俱不忌」,财、官、印如何分属须结合杂气格旧注再定,不先建立「财官见印不忌」的固定规则。

两个戊土合住一个癸水,主再嫁(古书旧断)。

妻财之星受克,生子不育(古书旧断,此为古代绝对化生育断语,不作现代医学或家庭判断)。

有印绶又有比肩的,不忌走财运之地。

印绶根基太多,身旺过头反而贫穷(古书旧断)。

印绶被伤害了,克父母(古书旧断)。

官星和七杀混杂在一起,克父母(古书旧断)。

财多而身弱的,克父母(古书旧断)。

天干与地支同克,克妻(古书旧断)。

辛卯日、戊寅日不怕七杀多。

女命见比肩,就是姊妹争着贪合,多谎言诈伪(古书旧断)。

原文作「财有劫,不怕露就杀」,其中「露就杀」三字文义不通,疑有讹脱;现仅可确定前半涉及财星见劫,不据此建立规则。

火命的人最好(古书旧断),月支属火,天干上有木来引发火势。

癸酉这种弱格局,见到七杀必定凶险(古书旧断)。

官星贵气太盛了,到了最旺的地方反而要倾覆(古书旧断)。

土命的人不必论胞胎之位,只论日柱和时柱,不怕官杀混杂;但只有阳干(戊土)才这样论,阴干(己土)不取此说。

以下一组干支喜忌杂诀,凡无法确认者只做字面说明,不整理成连续的五行生克法则:原文作「子怕寅午火,不怕水」,其中「寅午火」句法可疑,寅属木、午属火,不能译成「寅午之火」;此句暂按字面直录。寅木不怕金来克。原文作「巳金不怕火」(「巳金」用字可疑,巳为火支而称金,疑有讹误,暂按字面)。己土不怕木来克。午火不怕水来克。原文作「未同申金不怕水」(「未同申金」用字可疑,疑有讹误,暂按字面)。原文作「己土戌土不怕木」(将己土与戌土并列,用字可疑,疑有讹误,暂按字面)。卯木怕酉金来冲克。辰土怕寅木来克。乙木日主生在五月(午月)不怕七杀。此段干支、五行名称及句读多有可疑,不宜据现文建立固定生克规则。

四柱原本有病,就要去掉那个病;不把病去掉,命就发不起来。

注释

这篇是紧接「论伤官」之后的一组断命杂诀,涵盖伤官、印绶、财星、官杀等多个配合要点,以及部分独立的取象口诀。开头「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一句,本诀原文如此,与前篇有关「伤尽不见官」之说存在表面矛盾,可能反映不同条件、不同口诀层次或文本来源,不能擅自替古文消解。后续几句讲伤官的不同配合:带合局则有声名;用财则忌走印运(原文只说「不宜印乡」,未交代具体原因)。中间穿插了若干六亲克应、女命婚姻、日柱特性的杂诀,如「两戊合一癸主再嫁」「女命比肩即姊妹贪合」等,都是古代社会视角下的旧断。后半段是一组干支与日主喜忌杂诀,体例不一,如子怕寅午火却不怕水、寅木不怕金等,涉及旺衰、干支位置等多种旧法,原文未交代统一理论依据;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此段文本校勘风险高,其中「巳金」「未同申金」「己土戌土」「寅午火」等处存在明显的疑似讹脱或句读疑难,未核异本前不宜进入实际规则库,也不能与前段可靠口诀同等使用。本诀最后提出「有病去病」的取用思路。这些口诀散落在原文中,读时要灵活参考。现代常见解读:后世常把「有病去病」发展为病药取用说;这不是本段原文已经展开的理论。

原文据通行刻本整理为简体;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本站自有译注,仅供传统文化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