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法(二)
《渊海子平》 · 第59章 / 共93章 · 全文免费
原文
子平之法,以日为主;先看提纲为重,次用年日时支,合成格局,方可断之;皆以月令为用,不可以年取格。凡看子平之数,取格不定,十有九差。
惟易鉴先生之法,月令用金只用金,用火只用火;八字水多却取水,不来取火,况此差矣!以法断之,误其大半。是西山易鉴参透玄机,十八格内取六格为重,用相生,定格合局;仍用年日下,以推轻重浅深,万无一失。
六格法曰:「逢官看财」,「逢财看杀」,「逢杀看印」,「逢印看官」。如用印不怕杀;是杀拘印,印拘身,还作上格取之。如四柱逢印看七杀;但有官杀在,运行官杀乡,亦作贵格。
月令通官,柱中遇财,财生官妙矣!乃富贵之格。
柱中见财,要人财旺,至兴发福矣!
但见一杀,则以杀为重,不可又行财旺之乡;乃财生杀旺,当作贫贱之格。
凡格当以杀官言之。
白话
子平之法,以日干为主。先看月令提纲为重,其次用年柱、日支、时柱的地支,合成格局,方可论断。皆以月令为取用的主要依据,不可以年柱来取格。凡是看子平之术,取格不能确定的,十次有九次会出差错。
只有易鉴先生的方法,月令用事是金就只取金,用事是火就只取火。有人八字中水多却去取水,不来取月令的火,何况这样差得远了!用这种错误方法来断,要误判大半。正是西山易鉴先生参透了玄机,在十八格之中取六格为重,用相生的关系来定格合局;仍然用年柱日支以下,来推断轻重浅深,原文称「万无一失」(古书旧说)。
六格法说:「逢官看财」,「逢财看杀」,「逢杀看印」,「逢印看官」。比如用印格不怕见七杀;因为杀拘印、印拘身(此处「拘」字,一说为「生」之讹,即杀生印、印生身;亦有解作牵引约束之意者,暂按原字),这还算作上等格局来取。如四柱逢印要看七杀;只要有官杀在,行运走到官杀之地,也算作贵格(古书旧断)。
月令通到官星,柱中又遇财星,财能生官,妙极了!这是富贵之格(古书旧断)。
柱中见到财星,要命主与财都旺,才能兴旺发福。
但凡见到一位七杀,就以杀为重来论,不可再行财旺之地;因为财生杀旺,应当算作贫贱之格(古书旧断)。
凡论格局,都应当以杀和官为核心来讨论。
注释
这是《宝法》第二篇,在第一篇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六格法的具体运用规则。
开头再次重申本篇反复强调的取格原则:日干为主、月令为取用依据,不可以年柱取格。取格不定是最大的错误来源。文中批评了一种常见误区:有人看到八字中某行数量多就去取那一行为格,而不管月令实际用事是什么。比如月令用事是火,八字水多就去取水格,这是本末倒置,判断大半会错。
六格法在此篇补充了一条:「逢财看杀」,连同第一篇的三条合为四条口诀。其中「逢杀看印」的应用特别值得注意:印格不怕见杀,原文用「杀拘印、印拘身」来描述,通常理解为杀与印、印与身之间形成连续关联(一说即杀生印、印生身的相生链条),反而构成好格局。只要柱中有官杀在、行运再走官杀之地,都可以算贵格。
关于官格与财的配合:月令通官又遇财,财生官是富贵格。但如果柱中见到七杀,就要以杀为重来论断,此时不可再走财旺之运,因为财会去生杀,杀旺攻身反成贫贱之格。
最后一句点明:论格局时官与杀是最核心的要素,所有格局的吉凶最终都要围绕官杀的状态来判断。这也是子平法重视官杀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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